都快发紫了才摆手,说自己吃腻了,换一样
小鹌鹑大松口气,与白屁颠屁颠地跑进森林找蘑菇。前几天下了一场雨,湿润的地表接二连三冒出许多蘑菇,种类应有尽有非常丰富,正好摘来炖一锅蘑菇汤,给男神改善伙食。
已经五天了,不,应该是六天,这些人不但没死,还越吃越彪壮,坤没法欺骗自己紫果和朱果有毒,但他又不想承认自己判断错误,所以即便馋得要死,依然独自坐在一旁烤鱼。只是无论吃掉多少鱼肉,饥饿的感觉一直萦绕心头,难以驱散,他对小鹌鹑带回来的新奇食材越来越好奇。
这天,看见小鹌鹑从兽皮口袋里倒出来的一堆蘑菇,他终于安心了,严肃开口:“这些东西绝对不能吃,有毒。我亲眼看见有人吃了这种东西死掉,亲眼。”他格外加重了“亲眼”两个字的读音,以强调自己这回不是道听途说。
“有些蘑菇有毒,有些蘑菇没毒,采摘的时候注意分辨就没问题。男神,你相信我,我是药师,对植物非常了解。”小鹌鹑眼巴巴地看向男神,生怕他让自己把辛苦采来的蘑菇扔掉。
“去煮饭。”周允晟一句话就把小鹌鹑打发掉了。
坤脸色青白变幻,显然对他们不理不踩的态度十分生气,却又很快释然。算了,他不正等着他们被毒死吗?何必多这个嘴?反正树屋已经造好了。他抬头,朝西南角的一棵大树看去,粗壮的树干上架着一座相对而言要小得多的树屋,那是他的住处,里面铺满了鲨鱼皮和丝绒草,空气清新,地面整洁,没有灰尘和碎石,只有阳光和微风。说老实话,他从没住过这样好的地方,像做梦一样。
还有小鹌鹑发明的碗筷、桌子、板凳、床、斧头、弓箭等物,也同样效用非凡,极大地便利了生活。这些东西,日后必然要带回部落。这样想着,坤反倒觉得小鹌鹑有些能干,就是喜欢摆弄毒物这一点不太好。
周允晟和小鹌鹑凑在一起清洗各种各样的蘑菇,时而调侃几句,发出爽朗的笑声。金毛狮子和白躺卧在他们身边,白的前爪搭在小鹌鹑膝头轻轻晃动,眼睛一开一合很是困倦。金毛狮子也困了,粗长的尾巴卷在爱侣腰间,就连睡梦中也要锁定他的存在。
这幅画面非常温馨,叫坤看得很不是滋味。他和艾迪从未如此心平气和地相处过,每次见面除了交配还是交配,并没有别的话说。他移开目光,默默撕掉一块鱼肉啃食,表情有些难以下咽。
他确定蘑菇有毒,不能吃,所以他在等,等这些人倒下。蘑菇的毒性很大,吃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口吐白沫陷入昏迷,他曾亲眼见过。但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这东西煮好以后香味比紫果和朱果还好闻?害他差点咬断自己舌头。坤默默咽下舌尖流出的鲜血。
两人两兽照样风卷残云地干掉午餐,然后去森林里散步。坤不远不近地跟上,打算帮他们收尸。然而预想中的惨案并没有发生,他们活得好好的,在湖里洗了个澡,一路打打闹闹嘻嘻哈哈地回来,爬上树屋睡觉。
坤站在树屋下,眼睛瞪得溜圆。他绕着两棵大树不停踱步,侧耳聆听树上的动静。小鹌鹑和白的屋子里只有轩声,金毛狮子和漂亮雌性的屋子里却传来令人热血沸腾的呻吟和低吼,更有清脆的“啪啪”声不绝于耳。
交配这样激烈,看来没有中毒。果然像小鹌鹑说的那样,有些蘑菇有毒,有些蘑菇却能吃。坤不得不承认,自己又错了,而小鹌鹑,他正用实际行动证明他以前说过的话都是正确的,只是族人不肯相信他而已。
看着堆满风干鱼肉和各种果蔬的满满当当的厨房,坤很难受。小鹌鹑的生活过得这样愉快、舒适、富足,而族人若是愿意信任他,并听取他的意见,原本也能过得同样愉快、舒适、富足。
幸好小鹌鹑流落到野外,并未被送往达达部落,否则达达部落一定会强盛起来。坤善于动脑,一下就想到关键的地方。他若是知道祖巫想割掉小鹌鹑的舌头,也就不会虚惊一场了。现在的他开始逐渐认识到小鹌鹑的利用价值,如果可以,他想把他带回去。
于是趁着周围没人,他几次邀请小鹌鹑与自己回部落。
“回去?他们抛弃了你,你为什么还想回去?”小鹌鹑拧眉。
“因为那是我的家,我的家人和恋人都在等着我。小鹌鹑,你也需要一个家,需要族人,需要伴侣,而不是与一群不能交流的返祖兽为伍。也许你现在觉得很快乐,但日子久了,你会孤独得疯掉。兽人是群居动物,你要知道这一点。”坤苦口婆心地劝说。
小鹌鹑一脸惊讶地看着他。没想到坤还是一名智者,竟然能说出“兽人是群居动物”这种富有哲理的话。他深深看对方一眼,摆手道“那你回去吧,我祝你一路顺风。你现在身体恢复了,巴岩部落一定会重新接纳你。我在巴岩部落没有朋友、家人和心上人。我的朋友、家人和心上人全在这里。我们也是一个群体,虽然成员比较少,但我们彼此帮助,彼此爱护,这就够了。”
赵玄耳力非凡,站在百米外都能听见他的表白,怒气冲冲地撕吼起来,还焦躁地用前爪刨地,粗壮的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