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二日上午,庄姬便来道谢。王爷只得了两匹倭锦便赏了她一匹,让她在内院分外有面子,不过她也知道,如果不是江幼莲,秦王是不会想起她的。
江幼莲亲近地说:“庄姐姐何必这么客气,那些布匹本来就是给人用的嘛。”
明素站在庄姬身后暗暗咧嘴,江公子的眼睛莫非有毛病不成?明霞般灿烂的倭锦居然被他说得像粗棉布一样了。
元辉听他们说了一会儿话,便开口道:“幼莲,你昨儿胃口不大好,今天想吃点什么?让厨房早些置办去,做一碗酸笋鲜贝汤好不好?很开胃的。再让他们用南华火腿煨烂鸽子雏儿,很是香浓。”
庄姬一看,暗道罢了,秦王一颗心已经全在他身上,才吃了早饭,便替他想着午饭吃什么,在这样下去,只怕一日三餐、宵夜点心,都要给他亲自安排周全。
江幼莲一看到庄姬,便想到元辉上一次折挫自己的事,心里正不高兴,现在听他这样一说,便赌气给他为难,道:“不要,我要吃烧猪头,从前在家里的时候最喜欢吃的。”
明素差一点乐了出来,王府中饮食Jing妙,鸡鸭鱼rou都是粗吃了,何况王爷人品俊逸风流,若是菜馔品相配色不佳,他都不肯动筷,怎么能想象他会抱着一个烧猪头大嚼?
元辉轻摇着洒金折扇,悠悠地说:“原来左相府的名菜是烧猪头,这倒是不可不尝。阿蔻,去问问厨房中谁最拿手做烧猪头?弄一个来,中午下饭。”
阿蔻答应了刚要走,庄姬笑着拦住了,道:“我听说帮厨的丁嫂烧的好烂猪头,只用一根长柴禾,便烧得皮脱rou化,酱料都入了味儿。今日不如由妾身作个东道,买一副猪首蹄子,让丁嫂烧了,请王爷和公子尝尝!”
江幼莲一听她要请客,老大过意不去,元辉却是连声叫好,催着去买。
不多时,下人买了一个猪首,四只蹄子,送到厨房,指明让丁嫂烧。
丁嫂正在择菜,听闻之后啐了一口,道:“臭小子净会蒙人,王爷怎会吃这种下色东西?不定是哪个人扯了王爷的名头,栽派下这件事给我做。老娘正忙着伺候中饭,可没空儿搭理你们!”
小厮笑道:“丁嫂,这你可有所不知了,王爷自然想不起吃这个,但江公子既然要吃,王爷就不吃也想吃了。这猪头还是庄姬买的呢。这可是个在王爷面前露脸的机会,嫂子若是做得好,只怕这厨房的管事今后就是您了!”
丁嫂一听,大喜过望,立刻抖擞Jing神,把猪首蹄子剔刷干净,下锅先用甜酒煮了,又下了一大碗油盐并茴香大料,将锅扣得严严的,哪消一个时辰,已经烧得皮酥rou烂,香喷喷五味俱全,用大冰盘盛了,连姜蒜碟儿,放在方盒里,送到上面。
于是这日秦王的午膳就是白米饭,几个清淡小菜,正中一大盘酱红色油汪汪肥腻腻的烧猪头!
明素怎么看怎么觉得这顿王府正餐倒像是街边酒馆里,出了一上午苦力的车夫脚夫的大餐。
江幼莲虽然喜欢烧猪头的醇厚滋味,但这种油腻的东西却吃不多,可是另两个人胃口倒蛮好,直到他停了筷子,却连庄姬都在继续夹着猪头rou,元辉更是一口rou一口酒,美得很。
江幼莲本以为他定然不吃这种烂俗东西,想气气元辉,哪知现在竟变成众乐乐了!
好不容易用完午膳,庄姬告辞回去,江幼莲也进去休息。
元辉吩咐宝妆,道:“让厨房备几样点心小菜,他方才闹别扭,只怕没吃好,下午饿了便让他好生吃饭。”
宝妆答应一声,想了想,问道:“王爷,公子已是府里的人,他的月钱要怎么算?今儿庄姬请客,奴婢才想起来,公子手上无钱,只怕连还东道都不方便。”
宝妆心里想的是,不知这江公子在王爷心中到底是什么位置,王府中姬妾娈宠月钱五两,侧妃二十两,王妃五十两。当然王妃出身大家,身份尊贵,根本不会在乎这一点月钱,月钱的额度只是一个身份的象征。
元辉沉yin一下,道:“也不用讲月钱不月钱的了,他要用什么,你直接报了帐就是,免得拘束了他。”
宝妆一听这下可好,竟然那是要什么给什么,不过以江公子那节俭的性子,王爷定然可以省下一大笔钱。
江幼莲午间没气到元辉,反而气到自己,又想到他把自己拘押在这里调戏欺辱,便接连几天不肯理他。
元辉无奈,只得想法子哄他。
这天晚上,元辉回来得有些晚了,江幼莲已经自己吃了饭,正靠在床上看书,见他回来也不肯理睬。
元辉笑道:“这么晚了还看书,也不怕累坏眼睛。我今儿新买了一架桌灯,点了照亮吧。”
阿蔻忙从盒子里取了灯出来,摆在床前小桌上。
还没等点着,阿蔻的脸便羞得通红,一溜烟儿躲到一边。
元辉道:“你跑什么?差事还没干呢。这王府中没了规矩不成?”
阿蔻却低了头躲在一边,就是不肯过来。
宝妆终究年纪大些,走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