巳时,城里。
“卖柿子了啊,又甜又香的新鲜柿子啊!一文钱一个不甜不要钱了啊!”
“烤—羊—rou!热乎羊rou!刚出炉的烤羊rou,吃了快活塞神仙!”
“鲜花配佳人,花娇人更美哎!”
街市上叫卖声不绝于耳,敲锣打鼓和戏曲声更是窜入各家各户,引来孩子们的连连探头。
街边一家不起眼的酒肆门前的灰蓝色帘布被挑起大半,露出里面的景象来。
几颗油炸花生散落在碟子里,盐水豆荚已被吃了半盘。刘诚南一仰头又灌下一壶茶水,然后将茶壶重重地摔在桌上,发出一声响亮的碰撞声。所幸酒馆里人声嘈杂,倒是无人侧目。
距上次季笙离去已过七日,期间季笙并未如同所说那般上山寻他,街上也无任何关于季府公子的消息。
刘诚南在打猎砍柴之余,看着天边的白云,偶尔会觉得有些恍惚,觉得那个一身青衣的温柔公子像个荒唐的梦,自己怎么会和那种身份的人有过交道,还拜了把子。
但被藏在怀里的那块光滑温润的玉牌又时不时硌他一下,让他有那么一点小小的期盼。
今日他收获不错,卖了点钱,还特地剩下两只野兔。他揣了那块牌子,想去季府旁看看,但心里却没底,有点不敢迈进想象中那处高大的宅子。
想得多了便有些躁烦,随便捻了两粒花生投进嘴里,混着寡淡的茶水味道让刘诚南皱了眉头。
还是喝酒够劲儿。
但之前小二提着酒上前时,刘诚南犹豫半晌,还是带着点尴尬的笑说了声不了。
其实他倒是想喝,但近日不知怎的,只要一见到酒,他就会想起那天季笙带着笑的嘱咐,便不自觉地觉得脸有点烧,于是只得要了壶没甚味儿的茶。
草草地将花生豆子灌进嘴里嚼着,顺手付了饭钱,刘诚南提着兔子走出了酒馆上了大街。
可刚踏出店没几步,便结结实实挨了一撞。
刘诚南不甚高兴地定睛一看:一个衣衫破旧的瘦小男人脸上带着卑微讨好的笑,哆哆嗦嗦地冲他作揖求饶。
“大…大兄弟,对不起,我今个没长眼,你好心饶我这次…”
男人很瘦,两颊凹了下去,脸上青白之色分明,显得一双眼睛出奇的大和亮。似乎是害怕刘诚南健壮的体格,男人显得很是小心翼翼,有些不敢地抬眼望他,眼角几条深深的纹路写满了风霜。
刘诚南楞了下,尽量露出亲切的笑。
“嘿,没事儿。下回多看看道,省得再撞了人。”
“是…是,多谢大兄弟。那我就先不挡道了。”
瘦小男人露出有些受宠若惊的表情,声音微颤,朝刘诚南努力地笑了笑,便飞快地朝一个方向奔了去,仿佛有饿狼追在身后似的。
刘诚南没当回事儿,倒是有些同情那男人。拍了拍衣裳,抖落些尘土,他继续在街上漫无目的地瞎逛。
他一路走走看看,不多时便走到了南边的市坊。
西南处临近皇城,多有王孙公子相约出游,名曰感受民间烟火气息,一向热闹非凡。正好又临近一年一度的百花节,采买准备的人熙熙攘攘,扎堆在各种各样的小摊店铺里。
“走过路过的来瞧瞧诶,各色的新鲜玩意儿,包您没见过!”
正从旁边路过的刘诚南随意一瞥,却被摊位上的一个东西吸引住了目光,不自觉地停了下来。
卖力叫喊却没有几个客人的摊主见此赶忙凑了过来,面上堆着灿烂的笑容“您随便看,有喜欢的尽管挑!”
刘诚南伸手拿起吸引了他的那个小玩意儿——一个镂空雕刻的木球,上头涂了漆,里面有只打磨得栩栩如生的木兔子,连身上的毛发都一根根地描刻了出来。木球下系着根同色的穗子,正是个Jing巧的小挂件。
他拿着木球摇晃了一阵,那只兔子便在里头翻转打滚,最后晃晃悠悠地停下了来,一张兔子脸正好朝向他,圆溜溜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他,好像在诉说着自己被无缘无故摇晃的委屈。
不知为何,看着这张兔子脸,刘诚南心里忽然涌上一种熟悉感。
这个模样,似乎有点像……他第一次见到的季笙?
那时被雨淋shi的季公子躲在石头下,听见了他的声音,一双清澈透亮的眼睛便朝他望了过来,安静里透着点委屈无奈,可不正像了这只兔子。
刘诚南想到这儿,再去看那兔子时便更是像了几分。
那在一旁守着的摊主见刘诚南那爱不释手的模样,便知道有戏,赶紧趁热打铁地介绍“大哥喜欢这个?嘿,您真是好眼力!您可别看这只是个小玩意儿,工艺可好,瞧瞧这雕的,一点错没有,连根兔子毛都跟真的一样!您要喜欢就拿下,给您个开张价,十八文钱,您觉着怎么样?”
“行,我要了。”
想着季笙先前给自己的玉牌,刘诚南也想回个礼,虽说不能和他给自己的相比,但这兔子球雕得Jing细可爱,倒也能当个摆件,多少算个心意,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