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厉的样子完全是别人的错觉一样。他紧紧搂着闵和的肩,一点不在意闵和不快的脸色,毫不避忌态度亲昵的把客人们送到大门口。
达克看闵和的神情微沉,那半杯残酒也上脸上得厉害,就赶紧在大门口就拦住了他们:“好了我们这就走了,闵先生您也快回去休息吧,实在是谢谢您的招待了。”
闵和淡淡的摆摆手,虽然动作很轻缓甚至于优雅,但是在熟知这位智将平素作风的达克看来,这简单的一个动作却充分说明了闵和的不愉快。
西蒙尼好像毫无觉察的样子,只顾着自己低头吻了一下闵和的脸颊,达克他们车开出老远,还能看见他们两人的身影站在夏日花园的门口,遥遥目送着他们。
跟达克搭顺风车的同僚不由感叹:“虽然闵先生不是女人,但是他们两个的感情真的很好啊。如果我夫人也能像这样的话,我也能为了她放弃一支军队的领导权吧。”
达克默不作声的皱起眉头。西蒙尼到底是怎么想的呢?虽然从放弃救世军到现在几年的时间,他都一直甘心于这样平淡的隐居生活,甚至一直表现得乐在其中,但是他心里真的完全一点芥蒂也没有?
他说他爱闵和。
但是那爱情,也太完美了一点吧?
从下午第一批客人离去到晚上第二批客人到来,期间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刚刚够收拾打扫然后小憩一觉。
闵和实在是有点累了。他原本就不是单兵素质优良的军人,普通人的普通身手而已,在作战能力强悍的救世军中他的角色经常是被人重重保护的智谋型指挥官。几年的隐居生活让他的身体很快的松懈下来,连花园里的活儿都一股脑推给西蒙尼去做了。
闵和站在杯盘狼藉的厨房里,环视周围一圈,突然灵机一动,上楼去把一直呆在房间里看电视的百加给叫了下来。
百加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靠在餐桌边:“你干嘛啊,吃下午茶了吗?”
“没有,不过我打算给你一个赚零用钱的机会。”
“零用钱?”百加对平常女孩子都有的零用钱闻所未闻,“那是什么?”
“就是你帮我做家务活儿,我发给你五……嗯,十块钱好了。可以吗?我实在太累想去睡觉,在我醒来之前把厨房收拾一下,不用太干净,杯子盘子都放到水池里去,把地擦一遍就好了。”闵和顿了顿,突然对小姑娘心生愧疚,“算了我给你二十块钱吧,这样你就可以去买你上次看中的那双小皮靴了。”
百加双眼一亮,满怀期待:“可是那家店在汤姆逊街,离这里有七公里。”
“明天我开车带你去。”
“闵和!你真是太好了闵和!不要嫁给别人了,干脆就嫁给我吧!小北那个废柴男人,我帮他打老鼠的时候他一分钱都没给我啊!”
“……”闵和看着小姑娘充满干劲的身影,默默的闭上眼睛。可怜的百加,你在那个号称军界第一人的废柴大叔家里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啊?
怀抱着让未成年的小女孩动手做家务的负罪感,闵和一边打哈欠一边去卧室小睡了一觉。西蒙尼本来睡在床上,但是闵和上床的时候顺脚就把他踢到了地上。西蒙咚的一下惊醒,摸摸头站起来,看看背对着他侧躺在床上的闵和,耸了耸肩,躺在地毯上继续睡。
结果闵和到底没能睡着觉,因为他刚刚闭上眼,百加哐当一声撞门而入,像一枚小炮弹一样直冲过来,抓住闵和的肩膀拼命摇晃着:“二十块钱!二十块钱!!二十块钱!!!”
闵和在剧烈的震荡中努力发出破碎的声音:“都……都打扫完了?”
百加雄赳赳气昂昂的拖着闵和,一路咚咚咚下楼去,站在改头换面焕然一新的厨房前。不,这已经不再是一个普通民居的厨房了,这是家具商店里的厨房样板间啊!
“……”闵和揉了揉布满血丝的眼睛,“很好。储北中校把你培养成了做家务事的天才。”
他从钱夹抽出二十块钱给百加,然后颓然坐倒在沙发上,修长白皙的十指痛苦的插进自己的头发里,“……但是百加啊,下次你在直接冲进一间有着两个男人在睡觉的卧室的时候,能不能至少先敲个门?不管你法律意义上的爹是雷诺还是储北,我都不想让他认为我对他女儿做了什么奇怪的事啊!……”
撒巴斯丁来访的时间定在晚上九点,八点五十五分的时候,大门口准确无误的响起了铃声。
谁都知道撒巴斯丁和西蒙尼之间的关系不好。西蒙尼原本没想过这么早交权,而撒巴斯丁则一直忌惮暗中支持西蒙尼的势力。但是就算私下里再怎么势同水火,表面上他们都必须维持一副亲亲热热的样子来——比方说每年西蒙尼生日时撒巴斯丁都会来访,虽然仅仅只是坐下来十分钟就走,但那是必须做出来给人看的,是事关安定团结大好局面的重要问题。
撒巴斯丁据说祖上有东方血统,他的头发颜色近似于黑,有几撮白发夹杂其中,明明是壮年的年纪,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要大不少。大概是因为习惯于神经高度绷紧的原因,他的眼神很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