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是这样啊。
姬天韵之所以将炉鼎设在不周山,就是为了利用神鸟鸿鹄这最后一滴血。
他是如何查出此事,又具体要如何用这滴血转化离乡人,李朝霜懒得去想。
黑发青年辛苦跨越千万里,来到这里,所为之事,已经达成。
他眨了眨眼,眼前泛起血色,不是血雨落进眼里,而是身体几近崩溃下,鲜血化为泪从眼睑下涌出。
甚至支撑不了他跪在雪坡上,随山体倾斜的惯性,他向一边伏倒在地。
“你做了什么啊!”
姬天韵发出临死前最后的嘶吼。
这一声喊出,老人急怒攻心下没了气息。而李朝霜充耳不闻,用尽最后的力气,在雪坡上翻了个身。
之前炸开的雪粉很快给高空狂风吹开,哪怕不周山还在继续塌落,此刻也能清晰可见——
当不周山下沉时,那天穹之上,露出了一个洞。
黝黑的,破碎的,不知通往何处的洞。
不周山的峰顶,不在大荒的天地内。
若将天地比作鸡卵,那不周山是从鸡卵外直插.入鸡卵内的铁钉。
它尖锐的那头,插.入鸡卵后,埋入底部,直抵鸡卵的另一端。而它粗大的钉头,因为铁钉长度比鸡卵一端到另一端更长,无法进入,只能露在卵壳外面。
故而大荒天地其实有一个巨大的破口,只是给不周山给堵住了,以稳定此方天地。
离乡人初次进入大荒,是在不周山峰顶降下。
而后再也没有离乡人抵达过不周山峰顶,因为离乡人无法离开大荒。
但此刻,不周山塌落,它堵住的天外破口,显露出来。
“……如何终结苦难的轮回?”李朝霜视线朦胧,轻声呢喃,“说到底,在大荒上求生,本不是离乡人的目的啊。”
他们是离开家乡的旅人,有他们要前往的方向。
无论是继续旅途,还是返回那个真正的家乡,都可以。
大荒,不过是某次停歇。
只是,这次停歇,未免太久,太久了。
“……能打开这天外通道,我这一生,也能说无悔了吧?”
应该对得起,这些年用在他身上的耗费了吧?
通道都打开了,好想去看看天外是什么模样。
真正离开大荒这个巨大的牢笼——
眼前逐渐黑暗,黑发青年的神智越发昏沉。
但就在此刻,一抹金光跳跃着,吸引了他的目光。
李朝霜定睛看了好一会儿,才惊讶发现,金光来自他向天外破洞举起的手,是缠在他手腕上,呼吸般一明一灭的鹓雏尾羽。
“啊,”他恍然神醒,怎么能说一生无悔,“我还是个处……”
不知何处涌现的力气,让李朝霜清醒了一点。
他用劲眨眼,挤出眼眶里的血,能看得更清了一些。
于是黑发青年立刻将没睡到鹓雏的遗憾抛之脑后,映入他眼帘的,是岩浆化为的巨手,伸向挂在天际,黝黑却好似太阳的天外破洞;水不知从何处涌现,狂笑着狠狠向他拍打下;风在高歌,风长出了一只嘴,吐出寒气,放声高歌。
……奇异的即视感,好像十分熟悉。
这样的即视感和熟悉,伴随李朝霜清醒的二十年人生。
不用思索,他立即知晓,他曾在梦中见过这一幕。
斩断不周山,动荡下,竟然叫三灾真身出现在了这里!
难道是错招吗?除了瞄准他的水灾外,天灾地灾都试图填补上破洞。
当年三灾的贪婪,让他们与鸿鹄开战。
这份贪婪至今不改,三灾不想放过任何一个离乡人逃脱!
李朝霜抬起的手猛地握住。
“……啊,啊——”
一剑,只要一剑。
可无回剑,没有第三剑了。
算是第三剑吗?杀姬天韵用不了李朝霜一剑,但他确实是先杀了姬天韵,然后借未用尽的余力,重新运剑,斩断不周山。
在这生命最后时刻,竟在心剑上有了突破。若非大愿得偿,李朝霜定会为此欣喜不已。
但在此刻,他心中只有后悔。
“再给我……”
再给我一剑,我要斩开这天地。
不周山还在倾倒,歪斜的程度,已不足李朝霜躺在雪坡上。
他先是翻滚,接着离地悬空,径直向下掉。
天外破洞,霎时离他越来越远。
好像做不到——
颓废想法尚未完全冒头,就给一个声音压下去。
“我说,你这骗子。
“怎么还没学会飞?”
作者有话要说: 朝霜:飞对我这种没灵力的人还是有点难的……
小鸟:你又不是人。
7/26捉虫
第101章 柒日(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