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她,毁了她。
季峥从中央地区回来的时候路过一条街道,这是一条卖东西的商业街,从吃的到用的,摆摊的、开店的,应有尽有。
他从车窗向外看,看到外面的一些姑娘她们三五成群的走着闹着,看到卖饰品的货郎,又团团围住,拿起一些头饰发卡在对方头上比划一下,然后笑作一团。
“小姐们,这可是祖传的手艺,我敢说,这个花样的簪子,这条街你找不到第二家,买一个吧。”
季峥那双黑黢黢的眼睛盯着看了一会儿,突然叫停了司机。
“你在这里等我五分钟。”
“是。”
季峥从军车上下来,一身军装凛然,喧闹的集市似乎都被他震慑到。
他因为刚参加完一个非常正式的会议,所以穿了一整套的军服,再加上象征军区总司令的袖标和胸口处满满的荣誉勋章,在下车的瞬间,空气都仿佛更冷了几分。
商贩们偷偷打量着他,甚至做好了收拾东西的准备,只要看到情况不妙,就赶紧卷摊跑路。
季峥当然觉察到了他们偷偷打量的目光,于是用冰冷不含任何感情色彩的眼神扫射了一遍,所有人都畏惧地低下了头,再不敢偷看,只是用余光注意着他的动静。
他迈开长腿,径直走到了那个卖头饰的商贩那里,商贩看着他向自己走来,感觉腿肚子都在打颤。
于是,在季峥还差两步走到他那里的时候,他丢下摊子绝尘而去。
“军爷饶命——”
季峥眉心一蹙,低下头,随手在他的摊子上拿起一根雕刻Jing美的玉石簪子,虽然玉并不是什么好玉,不过胜在Jing巧,他想起了那年在街上遇见十五岁的施玉的时候。
她就是在这种喧闹的小街道,手里拿着一支这样的簪子,身后跟着一个丫鬟。
那个时候的她上身穿着一件斜襟的深红色上装,下身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裙,刚刚露出纤细的脚踝,在黑色裙子的衬托下,白的好像在发光。
“灵儿,你看这支簪子好看吗?”
她拿起这支簪子在头上比划了一下,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看起来天真又烂漫。
“小姐,好看是好看,但是老爷不喜欢你戴这种廉价的首饰,要不咱们去留芳阁看看吧,那里的东西才符合您的身份。”
于是她恋恋不舍地放下了手里的那枚簪子,还小声嘟囔了一句,“什么身份不身份的,无趣。”
那个时候他在干什么呢?他虽然升到了上尉,但是一身狼狈,胳膊受了很严重的伤从战场下来回家休假。
他哪里还有什么家呢?
偌大的季家长久无人打理,结满了蜘蛛网。
于是他在施家隔壁租了一套房子,住了下来。
他的身上佩着枪,只想等到合适的机会,了结他们全家的性命,然后奔赴战场,为国捐躯。
此生无憾。
手臂上的伤快好的时候,假期也快到了,决定动手的那天下着雨,他身上穿了一件青衫,头上带着一顶黑色的圆边帽,手里挎着一个用作掩饰的黑色皮包,里面有个装了消音器的枪支,他从施家门口路过,刚好看到了正准备出门的施玉。
她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油布伞,看到他的时候打量了他一番,然后叫住了他。
“嗳,是隔壁新搬来的邻居先生吗?”她提着裙角走了过来。
皮包掩饰下的胳膊握紧了已经上了膛的手枪,手背肌rou紧绷,他没有动手,决定给她最后说话的机会。
她将伞撑在了他的头上,月牙一般的眼睛带着笑说:“前些日子看到你的胳膊似乎不方便,今天下雨提着包没有办法打伞吧,我帮你。”
他恍惚地看着身边还不到自己肩膀的小女生费力地举着胳膊为他撑伞。
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她怎么这么蠢?
犹疑间,已经到了家门口。
“你进去吧,以后有什么不方便的,可以随时来施家找我哦。”
“哦对了,淋过雨以后最好喝点姜汤,不然会感冒的。”
多么愚蠢的善良。
等她走后,他转头看着她在雨幕中纤细的背影,迟迟开不了枪。
罢了,来日方长。
假以时日,等他有了更大的权利,他要让整个施家经历跟他一样的痛苦。
今天,就先放过她吧。
晚上的时候,他的院门突然被敲响了。
等他走出来的时候,没有看到什么人,地上放着一个食盒。
打开一看,是一碗焦黄色的姜汤。
他看了隔壁一眼,将那碗泛着热气的姜汤泼到了雨幕里。
很快,和雨水混合在一起,什么都看不到了。
一周后,他要回前线了。
当他坐在军车后面,向外看去的时候,看到了施玉和陆景皆站在一起的画面。
她对着陆景皆笑得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