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
傅明珠心里惦记着这事,到了早上居然自己醒了过来,都不用秦王叫的。
唉,早知如此,昨晚就不必为了请他叫她起床而割地赔款了,真是伤筋动骨。
盯着头顶的帐子发了一会呆,听外头秦王穿好衣裳似乎要出门,才急急一撩帐子,探出头去,“这么早去哪?”
秦王没想到昨日还赖床不起的某小猪今天居然醒这么早,看她Jing神饱满,眼睛神采奕奕的样子,心里一动,笑着邀请她,“我习惯早上练一会剑,珠珠可要同去?”
练剑?秦总攻用剑一定帅帅哒!傅明珠来Jing神了,“要去!”掀开被子下床,急慌慌叫人穿衣梳头,让挽碧找她的练功服来。
“不急,我等你。”看美人梳妆是种享受,秦王干脆坐下来,捧着茶等她。
怎么不急,等会还要回家呢。傅明珠胡乱嗯嗯答应着秦王,等不及莲雾来给她梳头,自己拿了梳子先把头发梳通。
她的头发又长又密,本来就不好打理,她越着急就越梳不好,不小心打结了,干脆野蛮地往下梳,企图用暴力梳开。
“用这么大力气,难道都不疼?”秦王看不过去了,夺过她的梳子,站到她背后给她梳头,一边数落道,“亏得你是长在公侯之家,头发都不用自己梳,若是生在百姓人家,你是不是要把自己头发都梳光?”
傅明珠从镜子里看他动作轻柔、神情专注地给自己梳发,看得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却还傲娇顶嘴,“如果生在一般人家,才不会留这么长的发呢。”也只有贵族女眷为了梳高髻才会把头发留得很长,更有的人还要用义髻来增加发量,就为了梳个漂亮的发髻。不过戴义髻这种事,她是敬谢不敏的,想想自己戴着别人的头发,就觉得头皮发麻。
“留也不要紧,”秦王一双修美的手在傅明珠头上蝴蝶穿花般灵巧,不多时就给她挽了一个结实俏丽的朝天髻。低下身,与她并头观着镜子里的美人,语气温柔,“还有我。”
镜子里的一双人,一个是富贵牡丹的奢丽,一个如水墨江山的秀雅,却浓淡相宜,出奇的般配。傅明珠心中悸动,抬手摸摸自己的脸,“如果我不是我,你还会心悦我吗?”前世她也算得上美人,从小被人夸到大的,但与今生的皮囊比起来,就是萤火与明珠的差距了。
“你如何不是你?”秦王将手覆在她的手上,与她一起捧住了她的脸,“我看到的只是你。”
他的意思是他爱的是她的灵魂吗?傅明珠有些不自信,“如果下辈子,我变丑了,你认得出我,还会喜欢我吗?”
“那下辈子我也变丑了,谁也别嫌弃谁,可好?”秦王既好笑又动容,她真是爱惨了他,才会这般思虑啊。虽然在他看来有些杞人忧天,还是郑重承诺了,“等将来,我们葬在一起,下辈子就可以继续在一起了。”
热恋中的女人对于甜言蜜语的抵抗能力是几乎为零的,傅明珠立刻就相信了,高兴起来。穿了大红的练功服,Jing神抖擞地抱着自己的大刀,英姿飒爽地随着秦王去晨练。
大清早的,秦王府的奴仆、侍卫们就看见他们娇滴滴的秦王妃穿了一身便于行动的大红胡服,灵动得像是一头小鹿,刚想赞叹王妃美如画,就发现小王妃手里竟然还提着一把刀!
一般的奴仆们认不出来,常年与刀剑打交道的侍卫们却知道,那刀装在缠红线嵌了七星宝石的刀鞘里,看起来花里胡哨,但看其长有四尺余【大概一米】,宽一掌多,就知道绝对是把适合劈砍的大刀,能用得动这把刀的王妃绝对是女中豪杰呀。
不愧是是傅大将军的女儿,果真是将门虎女,竖拇指!好想去观战。
连学得秦王真传,一贯八风不动的子午都露出兴奋的神色来,仗着自己贴身护卫的便利,正大光明的占据了最佳位置。
只见场中,万众期待的秦王妃刷地抽出刀来,手腕一抖就挽了个漂亮利落的刀花,但见那刀白胜雪,亮如闪电,寒光四射,看得众人都暗道了一句好刀!
秦王也是头回见她使刀,眉毛一挑,也把自己的佩剑抽了出来。倒转剑尖向下,拱手道,“还请王妃手下留情。”
持着剑,穿着青色长衫,腰系玉带的秦王英气逼人,恍如武侠中从武林世家走出来的君子剑客,儒雅又正派。
好想勾引他!
把自己想象成妩媚妖女的傅明珠倒提着刀,俏生生地歪着头,娇笑,“我是打不过殿下的,我自己知道!所以该请殿下让我三招。”说着不等秦王回答,耍了个赖,ru燕投林往秦王攻去。
她身姿轻灵,挥来的刀又急又快,显然是有几分真功夫的,秦王不敢掉以轻心,认真举剑挡了,正想说她耍赖,第二刀又到了,举剑再挡,只听“铛”地一声兵器争鸣,秦王手中的剑都震动起来,可想而知某猪真的是没有手下留情,刀刀尽力。
从秦王妃开始第一招突袭,就一直提心吊胆的刘福看得垮了一张脸,竟没想到出身魏国公府的王妃会使刀,莫不是个母老虎罢?他看场上秦王只有招架没有反抗,看不懂是秦王在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