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想过要逃避,不过对方的态度倒是公私分明的很,自己再忸怩,倒显得自作多情。
他们之间的缘分,大概在五年前便耗尽了,他一直清楚地认识到这点。
既然如此,做不成恋人,在工作的时候,大概也可以是朋友。
火树银花不夜天,无数朵璀璨夺目的烟花落尽后,一场盛会于午夜安全散场,观众在保安的安排下秩序退场,先前还沸反盈天的场馆慢慢安静下来。
团队的同事们兴致高昂地忙着找个宵夜店通宵庆功,年纪大的经不起折腾便乘机溜跑回家补觉。
凌煊将衬衫的领口解开,独自站在空无一人的观众席,背后是夏夜浩瀚繁星,面前是扑面而来清爽晚风。
大概做演唱会、晚会这一行,看多了几个小时里的狂热和冷寂,都会渐渐觉得麻木,认为突如其来的兴奋和快乐都是不真实的情绪。
钟轶站在暗处,悄悄凝视着凌煊在风中晃动的身形,暗自揣测。
“钟轶你想听歌吗?免费给你唱一首。”凌煊突然回过头对他道。
偷看他竟然被发现了。钟轶叹了口气,索性大大方方站出来,指了指空旷的舞台:“听了一晚上了都。”
“这不一样。都不是我唱的。”凌煊对他笑了笑,笑容明晰而纯真。
场馆刚熄了最大的一个探照灯,此时光线暗淡,钟轶兀自产生了一种错觉,站在面前穿着白衬衣的,是十八岁的那个凌煊。
吉他是信手从道具组拿来的,大概也就是入门级的质量,凌煊把袖子挽到手肘,信手拨动了几下琴弦,眼中闪着少年般跃跃欲试的光芒。
“我好久没有弹了,不许笑。”
“嗯,我就随便听听,你放松。”
在学校的时候,凌煊便靠这一手不上不下的琴艺哄骗了不少小女生的芳心,还顺带拿了个校园十佳歌手的奖杯,钟轶第一次对他产生微妙的关注,也正是在那次比赛时。
凌煊不是岭南人,但从小浸yIn各色港片,脑筋又灵光,一口粤语讲得算标准,比赛时唱的是,大概本就对他自带好感滤镜,钟轶只觉得这哥们声音好听至极,气息太稳,几乎找不到一丝瑕疵。
聚焦灯下,闪闪发亮的,浑身带着一种不属于现实生活光泽的凌煊,那样的清俊少年,试问谁能不动心呢。
于是五年后,他再一次在这个掠夺去他所有注意力的人身旁坐下,听他在满地彩纸屑中调试了一下琴弦,听他在月色下装逼的咳嗽了两声,听他轻轻开口唱歌。
从“忘掉种过的花,重新的出发,放弃理想吧”,又到“其实没有一种安稳快乐,永远也不差。”,最后到“请放下手里那锁匙,好吗”。
不同于原唱女声的清纯甜美,凌煊的唱法更接近陈奕迅那版,带着缅怀和经历沧桑后男人嗓音特有的味道。
如同魔怔一般,钟轶几乎觉得自己要疯掉了。对方的歌声就像一只钩子,这五年来积压在心头的、刻意忽视的,以及所有一切的一切,都被他轻巧几句浅yin给猝不及防地从心底钩了出来。
哪怕钩出来的那些都是血rou模糊,如同明天就是世界末日,那么下一秒,他便心甘情愿地溺毙在这一晚温柔的月色里。
这样不行啊,真他妈糟糕。
这段初恋,于他是心口动一动就渗血的痂,对于凌煊,恐怕不过是早已抛诸脑后的年少无知,是随口可以拿来玩笑的谈资,是兴致来了可以弹唱两首招惹的玩物。
他猜。
钟轶知道自己该走了,心底的那个人曾经影响他过那么深,好不容易心头的重量轻了些许,他不应当再陷下去了。
“我突然想起还要交稿,我得先回去了。”他猛地站起来,身旁的人被他突然的动作一惊,琴声戛然而止。
“你怎么了?”凌煊的声音听上去很无辜。
“没,唱的很好听,跟从前一样。我还要忙,先走了。”不等对方反应,钟轶含糊的补充了一句,甚至没有回头。
他走得很匆忙,脚步凌乱,月亮在身后烧着他的背脊,照的他心肺灼痛。
直至走出场馆,钟轶糊里糊涂地抹了一把脸,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盛了满手破碎的眼泪。
仿若决堤的大坝,他多年以来筑造的心防,在这样一首歌的时间里,不攻自破、溃不成军。
钟轶你他娘的真是没出息透顶了。他对自己道。
13/
昨夜收工时已是凌晨三点多,赶上第二天周末,凌煊睡了个天昏地暗,期间反复醒来数次,糊里糊涂做了好多梦,有小时候的事儿,也有大学时期的事,钟轶自然是梦中绕不过去的主角。
待他迷迷糊糊终于睡够了,猛地睁眼一看表,靠,快下午五点了。
窗帘没拉紧,一丝属于户外的微风悄悄从窗沿里钻进来,凌煊起身关了空调,将窗户打开,重新躺回床上。
外面的新鲜空气使人慢慢清醒,他的嗓子眼干得喷火,又懒得去厨房倒水,头昏昏沉沉的,像有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