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他的话头,说:“你也说自己是人?”
长荽没有发怒,还是温和地笑着道:“如果你愿意听我的故事,你在原着里没有看多久就被我拉到这个世界,可是你听了我的故事你会作何感想呢?”
肖敬的眼睛眯了眯,说:“每个苦情的主角背后都有一段狗血的故事,按照你的这个桥段大概就是有一对狼心狗肺的父母。”
长荽的眼中马上带上了一抹冰冷的神色:“你说的不错可是我觉得狼心狗肺也是对他们的褒奖。”
肖敬耸耸肩:“你说吧。”
长荽低下头娓娓道来:“那是几十年前,我从一个女人的肚子里出来的时候,还带着一个死胎。那个死胎就是我的同胞兄弟,不过我死了他还活着,他在女人的肚子里就是个死人。但是我那愚昧无知的父母认为有两个儿子就能给家族延续香火,一个儿子毕竟没有什么保障,于是就认为是我克死了自己的同胞兄弟,我从小就过着受尽辱骂的日子。”
肖敬大概能够理解,因为古代的人毕竟思想观念比较落后,还严重的重男轻女,秉承“多子多福”的观念,现在一个儿子“克死”了另一个儿子,当然会成为他们怪罪的对象。
长荽继续说:“我三岁那年,那个女人又怀孕了,可是生下来的是个女婴。本想着‘儿女双全’是一件好事,可是我偏偏看着我的小娘入夜后潜入房中,悄悄掐死了我的妹妹,然后栽赃嫁祸给我,再跟我的父亲说起这件事,指责我的母亲疏于管教,生出来的儿子丧心病狂连自己的妹妹都能杀死……”
肖敬倒吸一口凉气,一个三岁的孩子知道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长荽已经闭上了眼睛,说:“接下来的事情你大概能够猜得到,我母亲为了留下来,毅然将我赶出家门。我一个人流落街头,无依无靠,再次回去,却被她打断双腿扔到街上,还跟我说断绝母子关系,而那年我不过四岁。虎毒尚且不食子,我也不知道女人的内心能如此恶毒……”
肖敬再看向长荽的时候眼中不免带上了一丝同情,原来Jing神变态什么的,家庭的影响真的是很沉重很深远的。
“我流落街头后对我的双亲只有恨,除了怀胎十月我能吃上那个女人体内的食物以外,她没有一天养育过我,从小我就没有母ru吃,也没有nai妈,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活下来的。”长荽突然笑了,“好在苦日子我没有过很久,有一天我遇到了主子,他的眼睛是我看到的最美丽的眼睛,他的笑容也是我见过的最温暖的笑容,他的手那么大把我的手整个包裹在掌心里。不管过去了多久,我都会记得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跟我走’。”
肖敬不知道该说什么,仔细一想又觉得有些奇怪:“那个时候你才多大?你的主子现在过了……十几年,也应该比你大很多吧?现在他是不是个中年老男人?”
长荽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说:“没有啊,主子很年轻的,你见过他你也会喜欢他的。”
谁要见中二病强迫症爱国集团的首领啊,不想看好吗?
“主子很快就让我痊愈,而且让我去自学一门武功,并且跟我说,要学就要学最强的,要活下去就必须没有敌手。”长荽望向别处,“我选择了天命双殊,主子说要学到真正的天命双殊就要成为冷血的人。”
“一,手刃亲人。”长荽伸出了一根手指。
肖敬头皮发麻。
“二,滥杀无辜。”长荽伸出了第二根手指。
肖敬感到脊背发凉。
“三,无论男女老少,老弱病残孕。”长荽伸出了第三根手指。
肖敬有点想吐。
“不要留恋私情。”长荽看着自己的双手,没有再继续数下去,“我再喜欢迟暮,也注定了我们不能在一起。”
肖敬叹了一口气,问:“那你为什么会喜欢迟暮?”
长荽看着他的双眼说:“一切都是为了他。”
“他才是真的男主?”肖敬扯出笑容问道。
“为了他的江山。”长荽仰头道,“大音,迟暮的名字叫做年余音。”
第九十二章:主子总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爱好
一开始文中就说到过这个世界观中,大音的规矩里平民百姓是没有姓氏的,只有皇宫贵族才有姓氏,另外皇族也会赏赐姓氏给一些重臣将军。姓氏是极为稀少的,拥有姓氏的人也极为稀少,而皇室血脉的人都姓年,长荽说迟暮的本名叫年余音,那么迟暮就是皇室的人。
肖敬的身体猛地一抖,迟暮是大音皇室的人?而看蜘如此爱国护国,难怪长荽会对迟暮情有独钟,不管怎样都是为了大音的江山社稷。
一旦爱情带上了别的东西,都不怎么干净起来,肖敬的心脏跳得飞快,颤抖着声音问道:“难道你喜欢迟暮,也不过因为他的身份?”
“不全是。”长荽摇了摇头,“我虽然知道他是大音皇室,蜘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皇室,我也犯不着为了谁破了自己的戒律。”
肖敬皱起了眉,问道:“那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