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道:“这种事能做吗,能做吗!什么办法想不到,却偏偏要用最绝的方法!还瞒着我,他以为这样我就能开心?他以为……我在外面获得再多人的认可,我就真的开心了?你们一个都不在,我要那些荣誉有什么用,有什么用!”
他颓靡地坐下,双手捂住眼。“我的梦想,是和你们一起去世界最大的舞台啊!不是我一个人去!”
“严欢……”向宽拉着他的肩膀,严欢却死死地捂住脸,怎么都不肯松手。像是在最初见面的那次嚎啕大哭之后,他就再也不愿意让向宽看见自己脆弱的一面。拿他没有办法,向宽只能在他身边坐下。
“其实我最开始也很不理解付声的做法。哪怕去报警,都比妥协刘正好。但是后来我仔细想了想,要想真的解决这件事并且不连累到阳光,恐怕这是付声当时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
看见严欢抬起头来看自己,向宽继续说下去。
“我不知道阳光为什么要一直躲着刘正,但他肯定是有把柄在刘正手里。即使这一次我们报了警,可是我们用什么理由报警?非法拘禁,那能关刘正多久?他随时可以找个人顶替,也会因此更加记恨我们。唯一的方法,就是找出阳光在他手中的把柄,并且反抓住刘正的把柄,将他一招致死。”向宽道:“而且我猜,这一次付声被捕,也许早就在他本人的计算之中。”
“你的意思是,付声是故意被抓的?”
“我不确定。”向宽摇了摇头。“但是我来这里,不仅是为了和你谈论这些事。毕竟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应该向前看。既然付声已经做了这么大的牺牲,那么有没有什么是我们可以做的?严欢,我就是为这而来。”他抓住严欢的双肩,眼睛中放出光芒。
“我就是为这而来!严欢,应该有什么事,是我们也能做的!”向宽道:“既然付声牺牲了他的梦想,那我们就要替他缔造梦想。创造一个舞台吧,严欢!创造一个足够大足够高的舞台,让付声回来之后,可以用最夺目的方式站在世人眼前!”
他说:“一起去巡演吧!严欢。”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有点发低烧,今天先更这么多吧。
接下来就是全美巡演了,然后,回国!
☆、随它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配乐。
本杰明揉了揉酸痛的胳膊,看着屋内正伺候着小孙女换尿布的女儿,忙着做饭的老婆,砰砰地修着桌子的女婿,深深地感觉到自己老了。
在六十五岁之前,本杰明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老人。他能吃能干,还能去牧场里牧牛,根本不认为自己和年轻人有什么区别。可是今年他不得不承认,岁月不饶人,自己已经是个老头子了。
一家人吃完晚饭,女儿教训大孙女,孙子听着不知哪里的流行歌,老婆忙着去收拾。他叼了根烟,发现家里现在似乎没有人有时间搭理自己。
还是出去转一转吧。
这么想着,本杰明起身,准备去镇上的酒馆小喝几杯。
走在夜路上,他看着几十年未变的小镇景色,却深深地再次感到自己的青春不再。曾几何时,他也和一群伙伴打骂嬉笑走在街头,也狼狈地躲过老妈怒气腾腾的手,半夜还和一群人在郊外大肆载歌载舞。然而如今,这一切随着时间的流逝,都已经化成风,不在了。
心中莫名有种伤怀,本杰明带着一点点抑郁,推开了酒馆的门。
“这是……”
一进屋,一股热火朝天的气氛将他生生地定在了门口。
不是来错了地方了吧?小约翰的那家破酒馆什么时候竟然这么热闹?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人们欢呼的来源。
这里有一支乐队正在表演。
本杰明年轻时也曾经是一位狂热的摇滚粉丝。那时候他疯狂迷恋一支英国乐队,曾经在他们巡演的时候一路开车跟随,做出过各种疯狂的举动。不过随着年纪的增长,他却渐渐忘记了自己曾经迷恋的过往。
“乐队吗?”
老人喃喃念叨着,找了个空位置坐下。今天借机怀念一下过去,似乎也不错。
说实话,这支乐队的水平不错,人们被轻易地调动起情绪狂热地欢呼。看着年轻人们疯狂的样子,本杰明不屑地哼哼了几下。“一般般吧。”
年轻人就是没有阅历,本杰明想。这乐队的确出色,但是比起他曾经喜欢过的乐队,还差得远了。歌词,曲调,弹奏,的确算是一流,不过想要打动他这个走过大半个世纪的老人,却还不够。本杰明有些惆怅地喝着酒,悼念着自己已经逝去无法再追回的青春。
却在这时,已经结束一曲的乐队,再次弹奏起来。而这一次,响起的却是本杰明曾经十分熟悉的曲调。
他微微错愕地张大嘴,看着台上正在拨弄吉他的主唱。
这个年轻人,竟然唱这首歌?
还没有等他回过神来,前奏已经结束,主唱轻轻凑近话筒。
“When I find myself in 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