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林嘉誉竭力克制激动,用微微上扬的语调对她说:“顾小姐,我来给这首歌谱曲。”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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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错位时空》
余笙被门铃吵醒,迷迷糊糊爬起来,套上一件摇粒绒长睡衣,脚步虚浮地挪到门口。
透过猫眼,她看见门外站着个男人,身姿挺拔,气场孤傲,似是覆雪的冷松。面容俊秀,眉眼很像剔除了柔气的她。
男人那身看不出任何logo的西装,至少值六位数。
是她哥来了。
余笙心里发憷,她握住门把,纠结要不要开门。
站在门外的余筝又敲了敲门,似有些许无奈:“别闹了,我知道你在家。”
她暗暗轻吐一息,不情不愿地把门打开。
余筝眼里的锐气顿时敛去不少,还没踏进屋,他先低头看向地面。
鞋子们像是刚刚打过仗,四仰八叉躺在玄关,一眼望去凑不出一对。
他略带责备的视线落在余笙身上,对方看在眼里,但也只是漫不经心打了个哈欠。
余筝踢开门口的鞋子,给自己腾了个落脚的地方:“都中午了,你怎么好像刚睡醒?”
头发睡成鸡窝的姑娘揉揉眼睛,又打起哈欠:“其实我还没睡醒……早上八点才开始睡的,昨晚在熬夜写东西。”
她忽然看见她哥手里的袋子,眼睛一亮,乐颠颠跑近两步:“哥,给我买早饭啦?谢谢。”
“是午饭。”
才来几分钟,余筝数不清他已经叹了几口气。
余笙对这些唉声叹气充耳不闻,她一挥胳膊,把茶几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到一边,挪出一块空位。
桌子上凌乱的惨相,连她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她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我家也不总是这么乱,这几天一直没有时间好好整理,你放心,我保证一会儿吃完饭就收拾!”
将打包来的食物摆好,她招呼她哥过来一起吃。
余筝摇摇头:“我吃过了。”
不愧是最疼她的哥哥,饭菜都是她爱吃的。
昨天和周凡吃的那一餐也不痛快,她的肚子正好咕噜噜乱叫。这下子美食入口,她舒爽得想要蜷起脚趾。
先让她安心吃了一会儿,余筝才搬来一把椅子坐在她对面。
他上身前倾,小臂垫在膝上,双手轻轻交握。
余笙开始紧张了,每次她哥一摆出这个架势,基本都是要谈些她讨厌的事情。
果不其然,男人开口便道:“笙笙,是不是该回家了?你一个人在外面,妈特别不放心。”
余笙只是低着头默默咀嚼。
见她避而不谈,余筝又尽量放缓了语调,想让自己听上去不是在命令她。
“回家吧,好吗?家里不比你租的这房子好?”
余笙摇摇头,望向他的眼神写满委屈:“我想自己住,回家了,爸总是说我。”
“他说他的,你不听不就行了。回家一样能写诗,爸也没禁止你打字。”余筝说着,抽了一张纸递过去,示意她擦擦嘴角的酱油。
他这么一说,余笙更委屈了:“但他撕了我的诗集啊!那些手稿我都没有备份你知道吗?”
高考后,余笙的第一志愿始终是文学系,她从小学开始就励志当个诗人。
结果,她爸逼着她报了金融专业,欠缺理科思维的余笙在大学四年没少受苦。
光是做到不挂科这一点,她的脑细胞就全死光了。
就算大学四年的全部时间都砸在学习上,她最后仍旧一本专业证书都没考上。
然而她爸不信她笨,爹娘都是斯坦福的高材生,怎么可能生出个笨女儿?
所以无论她怎样努力,她爸还是怪她不够用功。
毕业后,她爸安排她在自家公司里上班,跟着余筝学管理。
有这位常常被称作“天才”的哥哥在,余笙心想,或许家里安排的道路也挺好。
只是如此生活,她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束干花。
美的,像是活着,却早就死了。
她坚持了两年,实在挺不住,偷偷去医院做检查,偷偷吃药,想要自己调整过来。
结果保姆收拾房间时,偶然发现她藏在衣柜深处的药物。
她的母亲拿着药盒去网上一查,发现这是Jing神类的治疗药物,吓得差点心脏病发作,马上让余笙回家宅着。
可是,她的心理状态并没有好转。
直到她重新坐回书桌前,每天对着文档打字,她脸上的笑容一天比一天多了。
本来余笙妈妈很是欣慰,不管女儿爱写什么东西,只要高兴就好。
爸爸却在这时跳了出来,说她写诗是不务正业,父女二人大吵一架。
最后,闹剧以余笙搬出那栋大别墅,一个人出来住而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