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出于心态的改变,方子衿发博文的时候也不再像之前一样拘束,偶尔灵光一现还能出几句妙语。
看着粉丝互动率逐步提升,祝鹤当然对他适时地进行了鼓励。而方子衿对着系统发布的受欢迎值的数值也笑眯了眼。
文字这东西真是七分天注定,三分靠打拼。有多少人费尽心力创作,成就却只是平平;而另一些人,也许没有丰富的学识或者阅读量,只是看了一些东西试着写写,却成绩斐然。方子衿自然不属于标准的第二类人,但他似乎天生在文学方面多长了一根弦,有时候抖个机灵,用了虽然粗糙却不掩光彩的恰当比喻,还时不时要让祝鹤惊艳一番。
后来祝鹤主动跟罗清远联系,转述了这件事。罗清远听了感慨了这么一句:“老天爷赏饭吃。”
靳慕云这些日子闲下来也“拜读”了一番方子衿的文章,当然了,他作为亲哥看的肯定不是粉丝们看到的完成版,而是从祝鹤那儿发过来的初稿。
看到方子衿费尽心思编“我的朋友”和“我”的故事,只觉得十分有趣。至于为什么靳慕云笃定方子衿在编,答案很简单:要都是真的,对方何必每篇文章都来问自己呢?
他看到第一篇文章里的“我朋友”为人温和有礼貌,喜欢上了自己的青梅竹马,可惜青梅竹马死了的熟悉情节,想起来那天方子衿敲门找自己问的话来。
“哥,要是你喜欢上自己的青梅竹马,然后她死了,你会怎么做?”
当时他略一思索,按照自己的温柔人设回答道:“我会好好活着,连着她的份一起。”
而他回答的这句话,就被方子衿几乎照搬到了原文里。
翻了好几篇文章,靳慕云仿佛能透过这些文字看到方子衿在屋子里抱着键盘抓耳挠腮,脸上的笑意不自觉深刻了些。而当他翻到了邮件里的最新一篇文章,看到那个为解决家庭纠纷而写的故事里又出现了一个“我朋友”。
那个“我朋友”是父亲捡回来的养子,当他得知了领养的事实,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产生了龃龉,开始叛逆,而后来的一次事故让他幡然悔悟,他哥哥对他很好,自己的叛逆实在没什么意思,就改过自新了。
靳慕云握着鼠标的手停滞了片刻,又往上滚动滚轮,重新读了一遍。最后他闭上眼睛,陷入静默。
方子衿回国的原因,似乎在此刻终于被他找到了对应答案。
二月的第一个周日是除夕。
这是方子衿活了两辈子正经过的第一个年——这么说好像有点怪怪的。不过算上上辈子,方子衿好像还真没好好过一次年,他搜索了半天记忆,发现自己对此确实没有丝毫印象,估计是上辈子真的太不受重视了吧,这种家人团聚的节日哪里有他的分。
系统一大早就感应到正在刷牙的方子衿突然低落的情绪,便安慰他:“没事啦,宿主这辈子好好过,把以前没经历过的事情都补上!”
方子衿点点头给自己鼓劲,结果一不小心就把电动牙刷上的沫子甩了一身。只好含泪舍弃自己最喜欢的这件荧光绿的长袖T恤,走进衣帽间换上了前些日子被他哥拉去买的一件灰色圆领针织衫。
然后他突然发现自己衣帽间里不晓得什么时候多了整整一排灰黑蓝白色的新款春装。
看到满眼的黑白灰蓝,他突然想起来前天晚上自己在家埋头编鸡汤文,杜宪敲门之后让人搬了什么东西进来,好像说了一声“衣服”。这才明白这一溜的套头衫T恤和休闲裤原来是那会儿多出来的。他之前从莓国回来带了一箱衣服,又寄回来了一些,平时懒得收拾,就随便放箱子里,随穿随取。可家里请的钟点工总把洗干净的衣服给他放回衣帽间,所以直到这会儿他因为没衣服穿,终于走进衣帽间时才发现这个问题。
他哥咋这么贴心呢!
靳·贴心·大棉袄·慕云今天难得休息,起的稍微比平时晚了一些。他现在发觉自己真是“近墨者黑”,多年坚持的早起习惯自从方子衿回来之后就中断了好几次,今天也如此。当一个勤快的人再次尝试懒惰,他会内疚、惭愧、慌张……然而习惯之后就淡定了。嗯,今天偷懒的靳慕云依然很淡定。
他换衣服时看了眼仍然坚强的腹肌,点点头表示满意。
而方子衿跟着靳慕云晨跑跑了这么两个多月,又经过王媛Jing心搭配的营养餐的调养,脸上身上的rou都结实了不少,好歹不像个白斩鸡了。
不过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明明是多年懒癌晚期患者,持续俩月早起下来,他现在都不需要系统叫醒,这几天总是7点准时张开眼睛,然后闹钟才后知后觉地响了起来。
于是,早起洗漱完毕的方子衿,就这样发现自己比靳慕云先一步下了楼。
当他看到靳慕云推开门睡眼惺忪地揉着有些杂乱的头发从卧室走出来,表示非常惊奇:卧槽,我哥还有这种懵逼状态啊!
晨跑回来,方子衿回自己屋里去洗澡。而靳慕云擦了擦汗,围上围裙就去了厨房。毕竟年三十,吃冰箱里的“剩菜”多不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