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水瓶,文里一共出现过四次,第一次是阿念初到阿谨那套顶层复式,在浴室里看到,刚刚开封;第二次是江临远对阿谨说阿念没有感情,阿谨难以置信,回到了这套房子,那瓶香水已经不在卫生间,他回忆是被他拿去顶层复式;第三次是阿念买来送他;第四次就是这章,阿念看到直到相遇前,阿谨也没有用过这瓶香水,却在不久后就在他新的房子浴室里看到刚开封的香水。
这么一来,香水似乎是无中生有,出现了因果混乱,这种情况其实可以避开,但我是故意这么写的,因为有平行世界,有过去的时空,那肯定要区分开来。平行世界互无因果,比如第一个时空和第二个时空互无关联。但过去的时空,和两个平行时空,以及最后的第三个平行时空都互有因果关联。
阿念回到过去,扰乱了因果律,才导致了“鸡生蛋还是蛋生鸡”这种情况的出现,这恰恰是判断她在过去时空最有力的证明。同样的,如果不是扰乱了因果律,弹钢琴,看星座,做饭等等事情也不会出现,因为他们两个本身谁也不会去做这些事情,更不可能两个人都搞出一模一样的时间平移。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对扰乱因果律才相遇相爱的couple。如果因果律存在,他们在地铁站,面包店前,就会像陌生人一样匆匆而过,素不相识。阿念不会有记忆里的两次谋面,阿谨不会在地铁站回头去找她,也不会在面包店前停住脚步,仔细辨认。
这个故事结构就是这样,会形成一个圆,情节首尾相接,几大节点高chao任意一个都可以成为开端,也可以是结束。
为理逻辑线索,还有配角的推动,我的脑细胞都烧焦了,难为你们看到现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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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11
取出笔记本,她看到了自己简历,左上角的照片是她去年拍的。她的另一只手伸进抽屉,取出那张简历,红笔圈出了她留的叔叔家的地址。
翻开笔记本,是他隽逸的字迹,每一页只有一句简短的话。
Day 1 隔了一年,她又出现了,又是一副以为我不记得她的样子。她以为地铁站短短一面我不记得她,可一年前她要跟我约定了八年后看天狼星,她怎么还会以为我认不出她?
Day 2 在垃圾站看到她的那一瞬间,我再不愿意也得承认,当时的我松了一口气。
Day 3 她给我做饭,洗衣服,吹头发,连喝的咖啡都晾到适宜入口的温度,我给她家用,一场约会都没有,就进入了老夫老妻的生活模式。
Day 4~5 两天假期,她会讲冷笑话,会巫术,我喜欢看她神神叨叨地搞时间平移,妄想套牢我。
Day 6 她受伤了,头磕到电线杆,幸好我提前回来,这个考试竞赛总拿第一的丫头,离开了我,好像总是惨兮兮的。
Day 7 她走了,在我下定决心要跟她过一辈子时,她离开我了……也好,至少她没看见我人生最狼狈的样子。
后面的一页是空白。
她提着心飞快地翻页,后面全是空白,在她要合上笔记本的时候,最后一页又现了一篇文字。
“搬离这里一年多了,最终还是决定买下这套房子。家人都以为我忘记她了,只有我知道,这一年多来,我反复在想一个问题,她到底是为什么要离开我?也许是我对她不够好,也许是我没有让她产生信心,我无数次想过当面问她,可我隐约能猜到,再见到她,也许她又是用陌生的目光对我不屑一顾。一直以来都有种感觉,我爱的她,和我后来去找的她是两个人,那个爱我的人,也许已经不在了。如果她还在,她一定会来找我,像在地铁站里,像在面包店门口,像在我家门前……她总会在某个地方出现,哭着扑向我,叫我‘阿谨’。我想了一年多,回到这套房子的这一刻,我想通了,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去逃避,结果却是证明了我忘不了她。也许,我应该鼓起勇气去找她,即便等待着我的是她那近乎残忍的陌生目光……”
豆大的眼泪砸到纸上,缓缓洇开,润shi了整张纸。
合上笔记本,她颤着手捡起那张简历,死死地盯着红笔圈出的地址。
他是去找她的。
在甘蔗林夹道的柏油路上,银色宾利车的车头被撞毁,她骑在电瓶车上,隔着两三米远,望着驾驶座上满脸是血的他。
仿佛有感应一般,他动了一下,缓慢地抬起头看到了她,他的眼睛,因为期盼和惊喜忽地睁到最大——
她却冷漠地骑着电瓶车离开。
那是他去见她。
那是他见她的最后一面。
他隔着一片红色的血雾,无能为力地望着离开的她,望着消失的电瓶车,望着空无一人灰色柏油路。
她什么都不知道,就那样扔下伤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