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宫外的吃食,喜欢听人说书,喜欢听戏,喜欢在热闹的街市中闲逛一整天。
每次他出宫来接她,她躺在他怀里,虽累得眼睛都抬不起来,嘴角眉梢却都透着愉悦。
她心情愉悦了,才会主动同他欢好。
他放她出宫游玩一次,她同他欢好一次,这是两人约定成俗的默契。
自从她说要离开,裴云瑾连锁鸾宫都不许她出,她生气,再也不许他踏入锁鸾宫。
原以为她只是柔弱的菟丝花,却不知她居然强撑着病弱的身体与他反抗,还在暗中培养了许多对她忠心耿耿的门客。
她披头散发,赤足而立,眼神里透着决绝:“你不放我走,信不信我随时可以夺了你的皇位。”
因她这句话,裴云瑾花了很长时间去弄清楚林萱的身世,在得知她比自己更加名正言顺后,拔走她的所有爪牙,将吕思净和姚允正的人头丢到她眼前,让她再也无人可依。
裴云瑾并没有多么在意那个皇位,他本就是镇南王的养子,为报养育之恩才替他守着基业,为裴家延绵香火。
裴云瑾在意的是,自己花了多年心思将她骄养,遍寻名医治好她的病,保住她的命。
他想跟她天长地久,同生共死啊!
为了这个,他连镇南王的养育之恩都抛在脑后,年过而立也未有子嗣。
可她竟铁了心要离开他。
裴云瑾素来被人称为端方君子,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内心有魔障。
林萱是他的,旁人休想染指!
“他们都已经死了,你还能跟谁走?”
他再也不克制自己,将她弄得死去活来,下不来床。
裴云瑾不许她出宫,不许她见人,也不许伺候的宫人跟她说话。
三年,他囚禁林萱三年,三年内只许林萱跟他一人说话,即便如此,她还是铁了心要离开。
后来,林萱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圆圆的眼睛里失去所有光泽,再也流不出眼泪:“裴云瑾,我再也不欠你什么!”
裴云瑾明白,她后悔遇见了他。
那时的裴云瑾也很后悔,他二十岁入京为质,很早就认识林萱。
也曾在御花园里无数次与她偶遇,也曾在宫宴上隔着人群与她目光交集,却在她最脆弱时才心动。
如果,他在第一次见她时,就将守在她身边,护她不被林冲渺和吕守一残忍迫害,他们之间的结局会不会不同?
又过了几个月,林萱终于有了他们的孩子,可她却叮嘱宫人和太医,不许提前告诉他,因为她要给他一个惊喜。
他们两个折腾了好几年,宫里伺候的人也都Jing疲力竭,见林萱怀了孩子后,将自己盛装打扮,有心要跟他和好,也都放松防备,一时心软,放她出了锁鸾宫。
他们都以为林萱出门,是想亲自去告诉他这个好消息,可她却在途径御花园时,纵身一跃,跳进了湖中。
鲜血染红了湖水,御花园里养了二百年的锦鲤将她分而食之,连块衣裳都不给他留下。
想不到人生竟有如此际遇,他自焚于锁鸾宫后竟然重生到二十岁这年,他和林萱相遇不久,她的身体还没有被丹药毒害,他也没有杀掉她在乎的人。
这是个好兆头,一切才刚刚开始!
......
“贵主说是便是,说不是便不是。”
林萱抓着巧儿的狗爪子,巧儿以为她要跟它完,高兴得舔她手腕,吸允声水滋滋的。
裴云瑾正抬眸看她笑。
林萱听着吸吮声,看着裴云瑾的桃花唇瓣,对上他的眼,因为想到了什么而忽然心慌,匆忙撇开了眼睛。
十四岁的女孩子,纵然早慧,也容易心绪起伏不定。
御花园里人来人往,他又是个喜欢动手动脚的——林萱站起来,起身要走。
“那本书我还没看完,你再借我几天。”
裴云瑾微笑颔首,将书还给林萱:“难得贵主喜欢,借多久都可以。”
林萱看他一眼,总觉得他古里古怪的,却也害怕再招惹到他,匆匆要走。
“贵主,你就这样走了?”
林萱脚步一顿,认命的回头看他。
裴云瑾的手放在唇边,修长的手指摩挲着唇角,嘴角微微上扬。
他暗示得那样明显!
林萱让红豆抱着狗先走,她看了看,周围没有人,提着裙匆匆跑过去,微微弯下腰,故意用沾满巧儿口水的手捧起他的脸,在他唇角速速亲吻了下,做贼似的逃开。
她攥紧手心,嗡嗡道:“世子,我可以告辞了吗?”
林萱将腰挺得笔直,板着脸一本正经,又严肃又认真,那双圆圆的眼睛里透着勃勃生机。
裴云瑾高兴得笑出了声音,他从怀里掏出一个蝴蝶簪子,递给她:“路边看到的,觉得你有可能会喜欢,便买回来送给你。你这回若是真不喜欢,现在就可以扔了。”
“你刚才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