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梅的表情几近扭曲。
叶静初没有动,心里却想着叶梅已经疯了。
杀周挽筠?
且不论她的身后有十万禁军,叶梅前脚杀了她,那十万禁军后脚就能把大赫踩平。
叶梅见他不动,吃吃地笑出声:“我可没那么傻,不是要你真的杀了她!”
叶梅的法子,是要叶静初坐实了这个男宠的存在。
周挽筠给了他侍君的名号,但宫里毕竟还没听到什么风声,两个人之间到底是清清白白,群臣就算有诸多疑心,但他们安插在宫里的眼线没给他们带回更多有用的情报,他们也就无法进一步地指责。
“我知道那天你倒掉了我给你的药,但是那药仍然是能起作用的。”叶梅咄咄逼人,“你到底得没得手?”
叶静初:“……”
叶梅的目光陡然凌厉了起来:“你是男人,你可不要说你不行。”
叶静初:“是的,臣下不行。”
叶梅被他噎住了:“……”
但叶静初反而释然了。
曾几何时,他觉得男人不能行人道这个缺点是很羞耻的,是不能说出来的,是要逼着太医三缄其口的。
但现在的叶静初只觉得自己逐渐地不要脸了起来,什么体面什么尊严的,他早就失去过无数回了。
他不在乎。
叶静初坦然地看向她:“您杀了我吧。”
叶梅只是沉默了半晌,便冷笑了起来:“你以为我傻是么?那一日我在那里还另外安排了窥探的暗桩,你分明是有反应的!”
叶静初:“……”
顿了顿,她缓和了语气:“不过你既然愿意以死明志,那我便原谅你一回。”
叶静初:“……”
“我知道你在顾忌什么。”他不像是怕死之人,也不像是爱财之人,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我知道你不喜欢她,厌弃她已嫁做人妇——”
大赫民风封闭,男子都更愿意娶完璧之身。
“可我听说她从未被先帝碰过——”叶梅弯了唇。
叶静初机械地重复:“您杀了我吧。”
朕要去种田了,不想再呆在这个皇宫纠缠不清了。
叶梅变了颜色:“你真是不知好歹,竟敢背叛大赫!”
立刻就有人鱼贯而入,是上次把他拖出去还给他塞药的侍卫。
他被摁着跪倒在地板上,叶梅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知道那些天山教的教徒为何会自愿去死么?”
语言当然不足以洗脑,她还加了点别的东西。
银朱。
一种白色的、粘稠的、带着诡异香气的脂膏。
用水稀释化开,它就是催人欲望的情药,用火慢慢烘干成粉末,它就是欲望本身,让人□□,欲罢不能。
人吃了之后,忘却一切的烦恼,无论做什么事都是飘飘欲仙。
有人为其倾家荡产,有人为其家破人亡,再虔诚的信徒都要被它击垮,它是比信仰更可怕的存在,能动摇一切力量。
叶静初意识到了那是什么之后,几乎要疯。
大梁早已把这玩意儿打成禁药,为的就是怕服药的人从此心智崩溃,半疯半傻,从而导致农田边荒,畜牧死绝,这叶梅当真是心狠手辣,竟敢连这种玩意儿都弄出来。
她扳着他的下巴给他灌药的时候,叶静初狠狠地反咬上她的手腕,锐利的犬齿撕咬着血rou,直到铁锈的味道弥漫着整个口腔。
叶梅尖叫起来,侍卫都顾不得再去制住他,都忙着把夫人的手腕从他的嘴里解救出来,好半晌,叶梅才终于摆脱他的撕咬。
她捧着那只淌血的手腕,几乎要咬碎一口银牙。
“真是一条不听话的狗!来人!把银朱粉给我全都塞进去!”
那一瞬间,叶静初大力地挣扎了起来,两旁的侍卫几乎都摁不住他。大量的粉末呛得他剧烈咳嗽,咬紧的齿关呲出一点血色。
他不怕痛,不怕死。
但他害怕从此就变得这么疯疯癫癫,变成一个痴痴呆呆的傻子,生活不能自理,六亲不认,心智不全。
在剧烈的疼痛与诡异的药味之中,叶静初只来得及想到一个念头:我要好好地活着。
——我想活下来,我想要活在清醒之中,我想活着去见她,我想告诉她这么多年来发生的一切,我想说我就是叶静初,你就是我的小侠女。
缠绵病榻二十年,为奴一年,为后半年,为侍君两个月。
叶静初头一回生出了想要活下去的念头。
——她说的对。
只有活下来,活着才能有好吃的,好玩的,才能看到这么漂亮的花灯海,才能在花灯海遇到她。
浑浑噩噩之间,叶静初好像听到了宫人们的惊呼,也看到了周挽筠的身影。
小皇后……
叶静初艰难地向她伸出了手。
眼前蓦地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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