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说歹说,连哄带骗,才把千濯带回去。我不想让他留在方钦打造的囚室里,也不想让他回出租屋,尽管他向我承诺明天仍会再见,因着自私的想念,我不想让他再离开我的视线。
昨天是难得的大晴天,我顺便帮他也晒了被子,这会儿正好派上了用场。物品整整齐齐,地板一尘不染,我按着他的习惯把这间不属于我们的房子整理清扫,仍保持着他离开时的模样。
他在床头的箱子里找衣服,翻到了购物节时我给他买的厚绒卫衣和秋衣秋裤。买的时候根本没想过他会不会回来,只是觉得尺码难得合适,就顺手下单了。
还有放在床头的苹果,红得发紫,像是yIn靡之中他烂熟肿胀的ru头,上面还贴着张纸条,写着:平安夜快乐!
他蹲在地上,抱着加绒的卫衣抬头看我,看看床头的苹果,接着又看我。他欲言又止,看得我有些难为情起来。
我不能接受他的离开,所以当成是他一直都在的样子,如今被当事人抓获,长久以来的掩饰和伪装在此刻被拆穿,这滋味并不好受,堪称社会性死亡。
他把衣服放到床上,挪过来抱住了我的小腿,他弓着背,把脸埋进裙摆的褶皱之中。柔软的胸部贴在腿杆子上,尽管隔着外套和打底裤,都能清楚的感受到它的绵软弹润。
以为他又要做奇怪的事情,比如拿舌头舔我的打底裤之类,我还在想到底是接受还是拒绝时,他就重新抬起头来,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看。
我并不讨厌他对我做奇怪的事情,当他试图做和方钦一样的举动时,我任由他胡作非为,最后竟然直接被他脱掉了整条打底裤,堆叠在脚踝处。
他好像也很错愕,看着我光裸的小腿发愣。怕冷胜过了爱俏,所以我冬天出门都是不露腿的,以至于并未像夏天一样做好脱毛工作,虽然并不是十分浓密,但还是会有,此时被他尽数看去,倒真有些不好意思。
改为跪姿,他把堆叠在脚踝处的打底裤拉扯出来,他好像不太熟练,捏着脚踝往外扯裤子时,手一直在抖,还无意间使我的脚趾戳进了他胸前挺立的ru团之中。
我想要抽出自己的脚却发现有阻力之时,才意识到他刚才用我的脚趾戳胸恐怕是故意的。网上冲浪时,听说过“恋足癖”,现在他捧着我的脚满脸兴奋,让我很难不相信他就是这样的恋足癖者。
我没有这样的癖好,不能理解,脚到底有什么好迷恋的。
“你在看什么,松手。”
阻力消失,从他手里抽出脚来,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控制住没往他的nai子上踢一脚。这种想法让我感到害怕,如果他是恋足癖者,那我又是什么,虐nai癖者?
他没答上来,倏忽红了脸,又往我藏在棉拖鞋里的脚看。
“脚很小,脚趾……很长,可爱又……漂亮。”
支支吾吾说完,他的脸更红了。什么意思,脚小可爱能够理解,但是脚趾长漂亮,还脸红成这样又是什么意思啊。有时候我真想敲开他的脑袋,看看他的脑瓜子里都装着些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我去洗澡,你在这里等我。”
我站起来,长长的裙摆遮住光裸的腿,回身把被他脱掉的打底裤带走,看见他仍跪在地上,丝毫没有要起身的意思。
黑色的大衣下面是一条同色的直筒裤,他直挺挺跪在地上,跪姿暴露出了青白色的脚踝。他怎么跟我初中时一样,为了好看都不肯穿秋裤,冻得发抖还拼命维持风度。
“你怎么不穿秋裤,你不冷吗?”
“没到那么冷,还可以忍耐。”
“为什么,是钱不够吗。你说你有工作,不愿意说我不问你,可是我真的,真的很担心你。”
他手脚并用爬了过来,抓住了我的裙摆:“我知道错了,明月,不要讨厌我。”
我弯下腰想要把这个跪在地上的人拉起来,却被他抱住了腰。也许是床头的苹果和刚晒过的被子给了他勇气,他紧紧的抱住我,好像无论如何也挣扎不开。
这个姿势对我来说不太舒服,我扭了扭身子,原本与我密不可分的怀抱退却了,一张脸惨白如纸,连不久前浮上的红晕都消失殆尽。就好像,他来抱我,求我原谅,是鼓起了全部的勇气,而如今这份勇气被我硬生生撕碎。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曾受到类似的折磨与侮辱,并且有幸能活下来的话,让我主动去追求谁的话,我绝对做不到。某些方面来讲,千濯确实是一个勇敢的人,在明知可能会得不到平等对待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着要爱某个人,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他不肯起来,可我不想要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他,我渴望被宠爱与保护,而不是被仰望或跪舔,我们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如果这个人是我即将相伴一生的爱人。
“千濯,你听我说,”
我弯下腰来,托起他低垂的脑袋,他盯着我的脸,集中Jing力想要听后续的内容,可我根本就没准备后半句话,捧着他的脸,我口干舌燥。
白皙光洁的脸,秀丽的眉,纤长的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