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念头——这个男人在床上的时候,比在其他时候,甚至是血刃敌人的时候, 更加可怕千百倍都不止。
这尼玛哪里是犬系男友,这简直就是豺狼男友还差不多!
老天是真的不公,为什么有些人,天赋秉异到在哪方面都可以被开发到极致?甚至是在这种让人难以启齿的方面!
蒲斯沅在看到她睡着后,替她盖好了被子、掖好被角, 然后俯身在她依旧泛着红的眼尾处,流连点点地亲了亲。
他那低垂着眼眸的温柔模样,像是在对待一件最珍贵的宝物。
在床边静静地看了她一会,他起身披上了一件居家服外套,去楼下给她倒杯热水放在床头,以防她睡到一半口渴想喝水。
等蒲斯沅拿着杯子从厨房里出来时,他的脚步经过客厅,然后在壁炉前停了步子。
他在月色下,看着那幅全家福画像上的人,然后轻轻地弯了弯嘴角。
他想起他们一家四口以前围坐在客厅里聊天看电视的时候,蒲父老拿他打趣说:“咱们斯沅,整天冷着一张脸比冰箱还能制冷,把学校里的小女孩儿都吓跑了,长大以后要是找不着老婆该怎么办啊?”
蒲母这时候会在旁边轻轻地拍一下蒲父说他是个老不正经的东西,然后立刻安慰他说:“斯沅,别搭理你爸!咱们斯沅长得那么帅,长大以后肯定咱们家门槛都要被追你的女孩子给踏破了。”
Kermid这时候就会在旁边边吃零食边口齿不清地说:“我看他对电脑的兴趣都比对女孩子要大,要等他开窍,可能我娃都抱俩了……”
然后沉默了全程的他,就会直接拿起一块饼干塞进Kermid的嘴里,让他再也说不了话。
整个家里都回荡着幸福的笑声。
蒲斯沅看着那张照片,觉得那个场景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现在你们都该放心了吧。
我已经找到了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
她善良、可爱、勇敢,像火那样炙热,像繁星那样璀璨。
我无比珍视热爱着她。
她以后会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也会陪着我一起思念你们。
直到我在天堂与你们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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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琰睡到清晨,虽然身体还是极其疲惫的,但因为实在是有些口渴了,便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
她揉了揉眼睛,身体还没动,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一声低冷的男声:“水在床头柜上。”
她一怔,微微转过头,就看到蒲斯沅侧躺在她的身边,正目光温柔地看着她。
见她傻愣愣的,他低笑了一声,索性伸长了胳膊越过她的身子,替她拿起了那个水杯,然后递到了她的手边。
歌琰这才后知后觉自己人生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同床共枕了,虽然这个男人是她名正言顺的男朋友。
不……还不止是同床共枕。
于是,等她在喝水的时候,蒲斯沅那双漂亮漆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了她一会,突然道:“你怎么脸红了?”
……草。
“要你管。”歌琰在喝水时含糊地怼了他一句。
他顿时笑意更浓,等她喝完水,他长臂一捞将她搂进了自己的怀里,紧紧地怀抱着她。
歌琰靠在他的脖颈边,她闭上眼睛,红着脸装了一会死后说:“外面是不是下雪了?”
刚刚她喝水的时候曾经瞥过一眼窗外,看到了白茫茫的一片。
“嗯。”他应了声,“凌晨开始下的。”
屋外是寒冷的风雪,屋内却很温暖。尤其是这个人的怀抱,让她忍不住想要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
歌琰在这份让人沉溺的温暖里,渐渐被困意再度席卷。只是,她在快要睡着前,忽然低声开口道:“有个问题,我其实一直想要问你,为什么你会给你的黑客基地命名为凡人无畏呢?”
这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名字,她一直觉得,这个名字一定有着什么特殊的含义。
蒲斯沅微垂下颚,在她闭着的眼睫上落下一吻,而后说:“我曾经听很多人说过,凡人不比神人,没有办法永生不死,也没有办法做到无所不能,所以神人觉得凡人弱小又无能,还会被尘世间的种种所牵绊,最终落得一个归于尘土的下场。”
“我却觉得其实不然。”他说,“正是因为你我皆是凡俗,只有这短暂的一生作为生命的期限,所以才会因为在神人看来是牵绊的七情六欲,而为自己的所爱孤注一掷,在面对所有的黑暗和困难时表现得无所畏惧。这份爆发力,会比已经看惯了世间种种而觉得了无生趣的神人更强。”
“这是凡俗的软肋,也是凡俗的武器。”
“所以,我希望所有加入我的黑客基地的黑客们,都能够为了自己的所爱和坚持,勇敢无畏地去对抗黑暗。他们能够做到的,远比他们想象的要更多。”
他说话时的声音低沉又好听,就像是在对她讲述一个动人的睡前故事。
歌琰将他的话语印在了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