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歌一回去就跟他们把社团里的事说了。
“你们都不知道,我今天刚一去就有个小学妹一直追逐着我的背影!”这可不是他的错觉,那灼热的视线都快把自己的后背烧出一个窟窿了,但是他还是得收着点说,因为他是个奉行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人。
“你就知道是小姑娘了?也许是个糙汉子呢?”路千正举着他那宝贝单反擦来擦去,手里干着活还堵不上他那张嘴。
丹歌一拍大腿,不服气地跟他叫板,“当然是小姑娘了!我的直觉还能有错?”
“你什么直觉?那可就说不准咯,你让你爸爸评评理。”路千擦完了机身,又拿起机盖轻轻吹了一口气,小心翼翼的拿布掸掸上面的浮尘。
“你说哪一回?把挑战书当情书?”伯朗摁着手里的机子一边玩着游戏一边回嘴。
然后两个人对视一眼嘎嘎嘎笑起来了,像两只刚出笼出来放风撒欢的公鸭子。
说起这事丹歌就来气,他从小到大就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什么打架什么斗殴根本就跟他扯不上半毛钱关系,美中不足的就是他这把嗓子,一说话就得罪人,他自己也知道但是这能赖他吗?打娘胎出来自带的,他还不知道找谁说理去了。
就这样老老实实过着日子都不能让他安生,高一的某一天他正捏着那张宝贝饭卡在食堂排队打饭,也不知道是谁,往前推搡了一下,他惯性地往前冲,一不小心就踩着前面那人的鞋了,那大哥也是,好好软底球鞋不穿好了,非得拖拉着不提上,他心里吐槽嘴上陪着小心,那脚还没来得及从他鞋上挪开,没成想那人却正要转身跟他理论,就这么一转身,就把刚打好的饭就给扔出去了
扔出去了!
这还不是高chao,那人没抵抗得住地心引力的召唤,随着饭一起扑在地上。
丹歌也吓傻了,没想到大哥就是个五体投地的姿势,那汤汤水水的糊得他满手,丹歌赶忙把人搀起来。
那人从地上扑打了一下尘土站起来,嘴里还跟他客气,“谢谢你啊大兄弟,你叫啥呀?”
“不客气不客气,我叫丹歌。”说起来也是他不对,要是他注意点脚下也不会踩着人家的鞋了。现在弄成这样真是让他怪不好意思的。
大哥点点头又念了一遍他的名字之后扬长而去。
丹歌本以为这件事就算结了,没成想没过两天他在书桌里发现了一封信。
第第第一次发现给他塞信的,没有信封,显得比较朴素,这应该算是小纸条吧?
哼哼哼,想他丹歌长得是英俊潇洒,一表人才,这么多年了,竟然才收到了一封信。不过这也证明,是金子总会发光,终于有人欣赏他了!
他没着急打开,而是放到鼻子底下嗅了嗅,闻闻有没有墨香,或者水笔香,女孩子嘛,很喜欢用带有香味的水笔呢!
没等他吸几口,信就被人夺走了。
“哎唷丹歌,”路千抓着他那封信缩了下肩膀,“你那是什么表情,太恶心了吧?”
“你知道个锤子,这是人小姑娘给我的情书!我正在仔细品鉴!拿来拿来!”
“情书?”路千夸张地咧着嘴,对着他旁边的伯朗又说了一遍,“情书!”
“没错!就是情书怎么样!”怎么着,还见不得自己比他有人气啊?被你们两个掩埋了这么久的珍珠就要重见天日了!
嫉妒吧!凡人!
“什么样的女孩?”伯朗把路千手里的信接过递给丹歌。
“还没看呢!”丹歌展开信,上面潦草地写着:今天放学,小树林见。
连个落款都没有。
“统共八个字,没有一个字写得好看的!”路千一脸嫌弃的表情,“你不会真要去吧?”
“去!为什么不去!你懂个球!人都说美女写丑字!”他丹歌今天还就要在这立誓了,“我跟你们说,只要她是真心喜欢我,我今天就要跟她早恋了!”
丹歌从来都没感觉时间过得如此漫长,好不容易熬到了放学,他就要直接奔往学校的小树林,谁也不能阻止他那颗为了青春而sao动不安的小心脏!
“着什么急,哥俩陪你一起过去。”路千轻轻松松拽着他的衣领阻止了他的百米冲刺。
“用不着你们陪,我自己能去!你们今天先回家不用管我。”路千唠唠叨叨烦死了,还想阻碍他还没破土萌芽的恋情!
“这还没娶了媳妇就要忘了兄弟了?八字还没一撇,你这急什么劲儿?”
这话多新鲜,丹歌撇撇嘴,“我怕人等急了,你见过让女生等男生的吗?”
丹歌转念一想,路千这么想去看看也没啥不好,他们俩既是自己兄弟又是他和未来女友的见证人,而且让路千他们当众看看也省得自己回去再跟他们嚼舌头,多费口舌。
“那你们就跟着我去呗!”
他们仨到了地方幸好女孩还没来,正是放学小树林这没什么人,如果女孩一来肯定第一个看见得就是他!
“你们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