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什么效果。
大约过了几分钟的样子,地猫站直的身子猛然一阵抽搐,随后便直挺挺倒了
下来。
秦笛心中讶然:这能力竟然可以杀人!不想闹出太大的动静,秦笛一个纵身,
抢到即将倒下的地猫身前,手臂一探,拖着地猫的脑袋把他轻轻的放回地面,随
后探了探地猫的鼻息,已经没有任何动静,秦笛这才确定对方已经死去,从口袋
里掏出一个白色小瓷瓶,秦笛打开瓶盖,用小指甲挑出了一点粉末,然后挤开地
猫的嘴巴,弹了一点进去。被弹了粉末进去的地猫的尸体,开始慢慢的萎缩,大
约缩到原来的一半大笑之后,便开始融化,这个过程很快,不过片刻的功夫,就
化成了一滩黄水。
秦笛这才拍了拍手,微笑着望向黄水:「下辈子投胎一定要记住,有些人,
是不能随便惹的!」
将房子里的所有痕迹清除干净,秦笛这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忘了什么事。他敲
了敲自己的脑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秦笛下意识的搓了搓左手的食中两指,他
感觉到自己手里还捏着一件什么东西,展开一看,正是地猫带给他的「金剑杀令」
秦笛这时才想起来自己到底忘了什么了:他忘了问地猫自己要杀的目标是谁!
「居然把这么关键的问题给忘了!我真是个笨蛋!」
秦笛苦恼地揪了揪自己的前额。此时的他,和面对地猫时那个冷血、残忍的
秦笛,简直就不像一个人。
秦笛望了望地猫死去的地方,不禁再次摇头苦笑。在「亚马逊」养成的好习
惯,凡是在他手中死去的对手,没有一个不被他毁尸灭迹的!地猫已经在他手里
死的不能再死了,现在哪怕连一串DNA或是一枚体表细胞都找不到,更不要说
什么记载目标各项指标的「羔羊文件」了!
「大不了就是反出组织去,这他娘的幽影会,老子早就不想呆了!这能
力既然能让人产生幻象,干脆就叫幻能术好了!」
秦笛恨恨的念叨了两句,索性不再去想这个让自己烦心的问题。「船到桥头
自然直,先去睡觉好了!」
想到之后,秦笛便迈步向卧房走去。
窗外的雨更大了,被强风裹挟着的的雨点,重重砸在玻璃窗上,发出噼里啪
啦的爆响。
集第3章这个房东好美
这一夜,秦笛睡的并不安稳。他又开始做噩梦了,那个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
会席卷自己的噩梦,再次出现在秦笛梦中。
每次,那个噩梦都是以同一个形式出现。一张苍白的面孔,被长长的黑发遮
掩着,总是看不清他的样子,可是他却总是以最突然的方式,在最不应该出现的
地方猛然出现。每次梦到这个人,秦笛就会从梦中惊醒。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
这个噩梦,噩梦中的那个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和自己又是什么关系。一切的
一切,对他来说,都是一个迷。
有时候,秦笛甚至会想,那个人是不是自己的亲人?可当自己记事起,就已
经被「幽影会」收养了,哪里还有半点儿时的记忆?
秦笛到洗手间洗漱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推开窗
子,一股混合着泥土气息的清新空气,扑面而来,让人精神为之一爽。
太阳出来了,清晨的太阳没有一点刺眼的味道。红彤彤的太阳刚刚爬上树梢,
越过远处低矮的楼房,就像一枚圆的过分的鸭蛋黄。这样的太阳,是可爱的。
秦笛傻傻的望着太阳出神,杀了传令使者,在组织里来说,是不可饶恕的重
罪。就算他是魁首——「幽影会」名义首领的爱徒也不行!此时,摆在秦笛面前
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主动向组织认罪,争取宽大处理。另一条就是反出组织,
开始逃往生涯。
「能不能两条都不选啊?」
秦笛叹了口气,走回屋里,慵懒地靠在了沙发上。两条路他一条都不想选,
可又不能不选。在秦笛内心深处,他是非常厌恶打打杀杀的,可是,为了生存,
他又不得不打打杀杀。不管是留在组织,还是背叛组织,都要过着永无宁日的生
活。背负着这样的十字架,实在太过沉重了!
轻易谈什么背叛组织,就算是「幽影会」的三岁小孩都知道,这是多么愚蠢
的行为。身为魁首的嫡传弟子,秦笛很清楚组织的实力有多庞大。纵然魁首
的时候只是一种精神象征,可即便是这个精神象征都拥有很大的能量。
经过一夜的思考,秦笛终于下定了决心:「如果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