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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嘉皱着眉环住自己,寻找时机将Jing神力刺入雷冲的晶核。
粘稠的ye体倒在头顶,雷冲看他的眼神如同在看一个蝼蚁。“自己润滑一下,可别到时候伤口感染死了。”
“看来老大真的很喜欢这个男人啊,以往那些个人哪有润滑的资格?”一个长相猥琐的男人笑道。
Jing神力敏锐的戚嘉能清楚的感觉到那些人黏在自己身上的视线,非常恶心。
还没等他动手,楼上有人连滚带爬下来了,雷冲却不想管。
没多会后,别墅大门让人一脚踹开,一个娃娃脸男人走了进来……
冬日的雪纷纷扬扬,早晨正是好眠的时候。
戚嘉醒来时正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他看着史广轩的睡颜有些想笑。
哪怕他是一个同,那也不喜欢比自己小的人,因为很没安全感。可不知道为什么,有史广轩在,戚嘉很安心。
看着没心没肺的大男孩,在杨树和洛天睿失踪后担起了责任,在人前信念坚定的史广轩,看见他后会露出脆弱的一面,可怜兮兮的问,七哥,以后要怎么办啊?
戚嘉当时是怎么回答的?熬着呗,习惯就好。
这么些年从相识到相知相伴,好像顺理成章,没什么特别事情发生,在乎着就在一起了。
告白那天也很普通,戚嘉记得史广轩偷摸往自己房间放晶核,他逮到后问了句你是不是喜欢我,而史广轩就承认了,小心翼翼的瞅着他。
戚嘉脑子一抽就说,那就试试呗。
一个人太久真的很孤单……
身旁睡着的人动了动,戚嘉回过神,抬眼恰好对上那双大眼睛,笑说:“醒了?”
史广轩打了个哈欠,把头埋在戚嘉脖颈处蹭蹭,“七哥,你怎么醒这么早?”
“想起了以前的事情,我其实很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我。”这件事一直是个未解之谜。
“就是喜欢呗。”
之前确实把戚嘉当哥哥,后面不知道为什么越来越觉得他很可爱,然后就……
戚嘉笑了笑,“好。”
有些喜欢就是如此,没道理。
“你会不会生气?”史广轩以前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说什么话会是禁区。
“不会。”戚嘉顿了顿,笑道:“或许有些人会生气,我不会。”
“那就好。”
外边雪花飘飘,史广轩紧紧抱着体温很低的戚嘉满足的笑了。
如今的兴安城非常大,周边其他城也发展了起来,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环境特别好。
一个大四合院的小楼内。
“城主,你的毛笔字怎么写的这么好看?”裹成团子的阿平手里拿着一根毛笔哭唧唧,那么软趴趴的东西怎么能写好啊?
南宫岘着一身黑色大氅,微笑着摸摸他的脑袋瓜,“多练就会了,不会写的话,用铅笔也好,不必非要学这个。”
“不行,前两天阿月说我什么都不会,城主以后肯定会抛弃我的,我才不要。”
“别听她胡说,我最喜欢阿平了。”南宫岘眼眸温柔,与对待别人的客气疏离完全不同。
阿平脸蛋红红,笑得灿烂,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话虽是这么说,阿平还是继续练字,他不想跟心爱的城主差距太大。
看着阿平认真练字的侧颜,南宫岘仿佛又看到了佛堂前那个认真跟他学念经的小树妖。
小树妖看见的第一个人是他,说以后都要跟着他。
小树妖很可爱,笑起来会有两颗白白的小虎牙。
小树妖死了,死前问,为什么妖怪总是会被人当成坏蛋,他明明没有吃人,也没把别人家弄得妻离子散,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想要他死。
他的本体给人遮风挡雨数百年,最后却让人整根拔起烧成灰烬。
南宫岘踏遍万水千山,由佛入魔,也没能替他找到一个答案。但南宫岘明白了一件事,不管别人说什么,自己无愧于心就好,因为你是活给自己看而不是别人。
幸好,他还是找到了自己的宝贝,哪怕付出不能永生的代价也无所谓,是佛是魔,他也无所谓。
“咕咕……”
信鸽的声音把南宫岘的思绪唤回,他把鸽子腿上的竹筒取下,拿出里面的信纸。
“谁写的?”阿平伸着脖子去看。
南宫岘好笑的把他搂入怀中,“是杨树,邀请咱们去吃一种新海鲜火锅,还有冰淇淋,说是非常好吃又好看,说是一起过年。”
“那咱们去吧。”阿平咽了咽口水道。
“嗯,下午过去,晚上才开吃。”
“好。”
兴安城张灯结彩,这是合并后的第六个年头,大街小巷热闹非凡,穿各种衣裳的都有,还有卖吃喝玩乐的东西,大大小小的商场。要知道原来这里还是住房多,如今商铺随处可见,已经恢复到末日之前了。
超大的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