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三天之后,从宫中传出了这一次殿试的成绩,探花白圭,榜眼韩缇,而状元则是袁无咎,其余的人也都授予进士,只是没有了前三名的特别名目,有点“泯然众人”的意思,不过宦途悠悠,未来的道路还很长,倒也不必争这一回的荣耀。
白圭在家里接到了这个消息,轻轻点点头,不得不说那一天袁无咎的表现确实十分犀利,白圭虽然家学渊源,对官场并不陌生,然而他家各支无论是在京中还是在外省,基本上都是州府以上的地方长官职位,对这个层面上的事务十分了解,然而对那些下级管理具体怎样与地方豪绅勾结,一些细节问题难免不甚了了,那天一听可真的是触目惊心,连白圭也觉得受益匪浅。
然而府里的人无不为白圭叫屈,福宝一边将一些花瓣撒在酒里,一边说着:“哎哟,状元的名号为什么给了那个袁无咎?本来应该是我家少爷的啊!如今中了探花,虽然这个名次也是很不错的,然而毕竟让人心中有些不甘啊!”
万山拍着腿,说:“谁说不是这样呢!虽然仍是在前三名之内,可是我们本来是准备好了要庆祝少爷中状元的啊!你说说那个袁无咎,他的相貌、风韵、气度,怎么和我家少爷相比?他那样瘦骨嶙峋的,好像劳累了一生的老牛,就算是穿上了状元的大红袍,也不像个样子啊!哎呀慕容公子您来了,您说说是不是这样一回事啊?”
慕容钦笑了一下,说:“还好吧,听白圭说,那个袁无咎还是很有想法的,而且我觉得探花这个名字很好听啊,比榜眼要强,榜眼这个称号让我一下子想起了芝麻象眼。”
万山和福宝顿时都乐了起来,福宝笑得前仰后合:“慕容公子,今天我才发现,别看你平时不多说话,其实人很有趣的啊,你等等,我这就去厨房拿一碟点心来给你吃啊!”
万山乐得一拍慕容钦的手臂:“哎呀如今连福宝那个难缠的家伙都把你当做知己,慕容公子你的为人真的是很不错的啊!”
这一幕恰巧被经过的白圭看到,白圭站在朱红色的廊柱边,摇着扇子轻轻一笑,慕容钦如今在这府中也算是深得人心了。
新科进士游街的那一天,袁无咎身穿状元的红袍,胸前挂了一大团绢花,骑了一匹白马走在最前面,在他后面是榜眼和探花,都是世族。在周围沸腾的人声之中,袁无咎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骄傲,自己在今天终于为寒门苦读的士子门扬眉吐气了,这个状元之名不是自己一个人的荣耀,而是代表天下所有普通儒生的尊严,所有的寒门子弟终于有了未来奋斗的希望。
其实袁无咎的相貌并不是像万山所贬损的那样,宛如灾区饥肠辘辘的流民,一副丧家落魄的寒酸相,公平来讲也是仪表堂堂的,当然那面相无论如何算不上细致滋润,袁无咎颧骨有些偏高,就显得他的眼神更加尖锐了,与贵族圈子里推崇的含蓄蕴藉不太符合,世家所要求的举止风度都是从容优雅,排斥太过激进的言辞与动作,习武的时候除外,因此袁无咎无论是面容还是行事风格,都与世家有些格格不入,双方对于对方都很难有好感,更何况在这些表象之外,还有更深的身世与利益基础。
因此袁无咎此时穿着这崭新的妆花红锦袍,便格外地添加了神采,他穿着那样敝旧布袍的时候是一身傲骨,不肯服输,如今穿上这锦袍,愈发的神采飞扬,配上他原本的耿介之气,也是很吸引人的,然而袁无咎在马上顾盼了一会儿,终于发现原来大部分的喝彩都是给探花郎的。
袁无咎在马上慢慢地转过身来,目光掠过第二位的韩缇,投射在白圭身上。探花郎穿的是一身深粉紫色的长袍,白圭的肤色比较亮,如同珍珠一般,因此他一般都是穿素色的衣服,这样更加能够衬托他的皮肤,免得从身上到脸上一齐发亮,所以今天的这身粉紫色探花袍就显得十分特别。
袁无咎对于服饰搭配并没有什么研究,他觉得自己这一生都不会把时间花费在这上面,然而见过几次面之后,袁无咎对白圭的印象也与素色衣着紧紧联系在一起,虽然没有去多想这件事,然而袁无咎确实从没设想过白圭穿艳色衣服的样子,他觉得这种事连想都不用想,白圭改变穿衣风格是一件很难想象的事情。然而今天他却看到了白圭穿粉紫色衣服的样子,虽然不像穿白衣时那样仿佛从烟雨之中走来的人物,带着那一层水汽氤氲,然而却有一种格外的艳丽与振奋,整个人都光彩夺目,自幼培养的气质在这种时候完全地发挥出来,再没有一点保留,分外吸引人的视线。
因此难怪街道两旁的百姓们情绪十分热烈,纷纷叫着:“探花郎太俊俏了,就好像花枝一样,当真是风流啊!”“白少爷吹个笛子来听吧,简直是仙乐啊!”“白少爷麻烦给我这幅扇面上题个字啊,能画两朵花是最好了!”
看着白圭那从容的风度,面上恰如其分的笑意,袁无咎忽然觉得自己方才的扬眉吐气丧失了许多意义,之前在酒馆里,女老板曾经信誓旦旦地说这一次的状元一定是白圭的,仿佛众望所归,科考的结果则是自己夺得了状元的名头,白圭只是探花,似乎是一群痴迷美色无知之人的追捧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