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发髻。
林忆昔悄悄打个哈欠,对着铜镜打量一下,倒是真好看。
不多时,负责帮办婚礼的四个命妇到了,一道儿来看林忆昔。
林忆昔起来,褔了福身子,道:“劳烦几位夫人。”
几人都慌的拉住,不住作揖,道:“使不得使不得,王妃这是折煞我们了。”
好吧,现在就开始叫王妃了,林忆昔有点不习惯。
吉时已到,林忆昔换了礼服,含泪拜别父母,上了王府迎亲的八抬彩轿。
身边一个人熟悉的人都没有,夹杂着对未知的恐惧,穿来这么久,林忆昔第一次觉得有些无助,紧张地握紧了拳头。上辈子剩了那么多年都不肯将就,可见她对婚姻的执着。这辈子还没成年就要嫁人,而且,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她心中怎能不惶恐?
迎亲队伍浩浩荡荡上百人。
街道两边站满了围观的群众。都道安平侯府大姑娘好命,嫁了个王爷,一辈子就等着享受荣华富贵吧。
进了王府,被一堆人折腾着举行了合卺仪式。
林忆昔又饿又累,头昏脑胀。她小幅度的活动身子,缓解腿部的麻痹。耳边传来一波一波的脚步声,前前后后进来有十几个人,个个屏息不语,连个咳嗽声也不闻。
应该是丫头们在往屋里搬什么东西,林忆昔猜测。
过了好一阵才消停,屋里雅雀无声,透过大红盖头的流苏,林忆昔悄悄打量,却只能看到地面。她挪了挪身子,不着痕迹的扭头,看到的是一对一对穿着绣花鞋的脚,一共八对,屋子里还有八个丫头。
要是慧香她们在便好了,林忆昔想。
可惜,婚礼的每一个流程都是礼部安排的,人也都是提前安排好的。跟她来的人都由王府设宴款待呢,恐怕明天才能见到了。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喊了一声:“王爷到——”
房里几个女孩子都跪下迎接,林忆昔原本随意搭在小腹上的双手攥在一起,隐隐颤抖。
“都退下罢!”四皇子道。
声音爽朗,冷冽中不失磁厚,带着男子特有的低哑。
林忆昔更紧张了。
她把头垂得很低,低的只能看到自己青筋凸起的手背。渐渐的,那人越来越近,似乎能看到他足上蹬着的玄色朝靴。
“啊……”盖头被掀开的一瞬,林忆昔忍不住轻呼一声。
“呵呵……”耳边传来低笑。
林忆昔一抬眼,正好撞上对方一张脸,差一点,她的嘴唇就碰上了他的鼻尖。
好……帅啊!
林忆昔微微张嘴,“咕噜……”,肚子不合时宜的叫了一下。二人都愣了片刻,林忆昔后知后觉的低下头,觉得脸有些火辣辣的。
“饿了?”徒祺宇忍住笑,问。
想了想,似乎觉得多此一举,皇家规矩多,耗时长,折腾一天,他自己都前胸贴后背的,何况一个女孩子。不由懊恼的拍了一下额头,道:“是我糊涂!”
说着,拉了林忆昔绕过屏风,到外间,那里已摆满了一桌美味佳肴。
“王爷,我……”
出阁前,母亲叮嘱,见了王爷要自称“妾身”,可她实在是觉得别扭,眼前这人看着也不是小气家伙,林忆昔干脆选择性遗忘了母亲的话。
“怎么?”徒祺宇疑惑的蹙眉。
“这东西太重了……”林忆昔指指头上戴着的凤冠。
那可是真金白银的金冠啊,好看是好看,可太重,压得她脖子都快断了,如何吃得下?
在徒祺宇的帮助下摘了那凤冠,林忆昔觉得舒服多了。
她黑亮的眸亮起来,嘴角一扯,漾起两个梨涡,一笑倾城。看得徒祺宇悄悄攥紧拳头,吞了口唾沫。
林忆昔觉得这个四皇子还不错,颜数上上等,脾气也好,温柔体贴。
就是年龄小了点!
要是再大点就好了,不然,自己总有种老牛吃嫩草的感觉。
用完餐,丫头们收了碗碟。
不多时,又进来了几个女官帮林忆昔宽了衣,换上一袭半透明红色的纱衣。透过纱衣,隐约可见她如玉的肌肤。林忆昔觉得浑身不自在,她从未在男人面前这么裸露过,不自在的缩在床上,削葱般的十指拢着纱帐,满眼戒备。
徒祺宇背对着她坐下,二人都不说话。
林忆昔觉得空气都燥了起来,全身紧绷着,唯恐某人突然化身为狼扑过来。她这幅皮囊委实不错,眉如画,唇如点,瓜子脸,秀色可餐,穿着一身类似情趣装的透视衣,自己在穿衣镜前看着都不由赞叹,更不要说男人了。
何况,眼前这个男人又是这幅皮囊的法定占有人。
不知过了多久,徒祺宇从怀里摸出一个东西,拉了林忆昔的手,放她掌心。
林忆昔一看,是一小块亮的发光的金龙。
“王爷,这是……”
“金龙。”
突然想起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