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那聊天。不多时,程鹏也回到了桌前,见到胖子和刘玄也是一阵错愕,随后,四人便开心地聊起天来。
程鹏看起来又胖了那么一点,似乎已经达到了狒狒的级别。但这种微胖的身材却丝毫没有印象他帅气的脸庞,看他的身材也应该是和南瓜经常吃东西吃出来的。
这倒好,两个吃货到齐了。胖子无奈地想。
拿刘玄和南瓜做对比的话,两人唯一的共同点便是吃东西了,但南瓜脸皮厚,刘玄脸皮薄,南瓜也像是经历了很多事的人,刘玄则更像是温室里的花朵,还有就是刘玄比南瓜更可爱,更好看。胖子很无耻地心里提高自己恋人的形象。
有了认识的朋友加入,四人似乎玩得更加开心了。在美食街从头吃到尾是刘玄和南瓜的最爱,逛书店则是胖子和程鹏更为感兴趣的事。说起来的话其实这两对恋人还是很有多相似之处的。
玩得尽兴,不知不觉间便到了黄昏。
南瓜和程鹏是今天才到这座城市的,行李什么的都还在酒店。胖子忽然就提议道:“不然你们两个来我爸家吃饭吧,刚好一起热闹。”
南瓜两人迟疑一下便答应了,程鹏见过胖子的爸爸,就在胖子的生日宴会上,他还送了刘玄一串佛珠,貌似还是那种特别贵重的白玉菩提子制作成的。
正想着,程鹏便往刘玄的手腕上一瞄。果然,那串佛珠还戴在刘玄的手上。而就在佛珠的在上面一点,似乎还有一圈红色的线。程鹏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也没去多想。
胖子事先打了电话给于其,于其也蛮高兴有那么多人能来家里吃饭热闹的。
四人坐着出租车来到于其的住所,于其早就做好了饭等着四人。
“于叔叔。”刘玄进门就给于其打了招呼,随后进来的南瓜和程鹏自然也乖巧地叫了声“于叔叔”。
于其招呼四人来吃饭,便询问刘玄和胖子最近过得还习惯吗?
五人吃着饭聊着天,似乎也过得蛮开心的。
吃完饭,于其借口胖子帮他收拾碗筷将他拉到一旁。
“你那两个朋友也是圈内人?”于其问。
胖子一怔,点点头,问,“你怎么看出来的?”
于其说:“一对恋人在吃饭时表现出来的气氛是和别人不一样的。”
“哦,爸你真是明察秋毫啊。”
“咦,还学会拍马屁了,在小玄身上用得很熟练吧?”
“嘿嘿。”
“小玄是个很不错的孩子,好好待他。”于其洗着碗碟,忽然说道。
刘玄此刻正在客厅和南瓜两人看电视,没听到厨房里的对话。
“这个我当然知道。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的,凭我自己的手给他未来。”胖子说。
于其笑而不语,没有掩饰脸上的欣慰。
☆、第一百一十二章
第一百一十四章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快地就过去了,因为在开心的时候时间总是在感知下溜得很快。两个月的假期,半个月在等录取通知书,一个月在玩,还有半个月,虽然不想那么快回家,但还是得回去准备大学入学的事。听胖子说,入学手续很杂很乱,得提前准备才行。
离回家还有三四天的时间,于其特地丢下工作带着几人去各个地方玩耍。胖子等人本来想不能耽误于其的工作的,毕竟身为一位大公司的董事长,事务总是很忙乱的。但于其却说自己也想放松下,便也不顾等人的劝说,执意要去玩耍的样子。胖子等人也只好答应。
但说是带他们去玩,基本却是胖子在带队。去游乐园的时候,于其借口受不了这些机器的折腾便溜进了咖啡厅喝咖啡。
点着一杯蓝山,这里的这家咖啡厅不算多高档,但胜在布置清雅,也有很多青年人来来往往。而于其坐着的位置刚好是落地窗的旁边,光线很好,从这里也可以看到游乐园的一角。安静且舒适,一切都显得很不错,当然,如果手中的蓝山是真品就更好了。最好,那个人还能坐在我的对面看我笑。
已经过去了两三年了,于其也早已习惯了独自一人。他不是没想过再找一位伴侣,可是每当升起这个念头时,眼前便浮现了常秦在临去前,是在那个病房,他的灵魂将要逝去的时候。他说:“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再生病了。我会担心。”
他确实是这么说了,我没有撒谎。就在他死去后,他的灵魂在病房里对我说,那时候他会吻了我,冰凉冰凉的。
于其真的没有勇气再去找另外一个人了,他想,迟早有一天我还是会找到他的,那时候他要是知道我在活着的时候和别人在一起,他会很生气的。
于其打开手机,翻动着手机里的相册。人是怀旧的动物,不怀旧的动物是因为他们的记忆很短暂。与常秦在一起的记忆绘成了一张张真实的画,像画一样美好。于其浅浅地笑着翻动照片,一直翻动到最后,一张只有自己的照片出现在面前。
那是在家里的院子里拍的,那时候下着雪。点点的白色还在空中飘动,我就伸着手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