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玉手里握着一束夜兰花,局促得坐立不安。
“喝吧。”沈清尚淡淡地把热水杯往桌子上一扔,杯口溢了一点出来——房间里谲看不见,沈清尚也没必要假装热情好客了。
“好”昆玉像个毛头小子一样紧张地左顾右盼,随后又低头,嘬了一小口杯子里的水。
沈清尚将椅子调转了一个方向,叉着两条长腿,慢悠悠地坐下来,两手随意搁在面前的椅背上,一派悠闲地偏着头,枕在手臂上,玩味地看着昆玉。
他沈清尚可不是傻子,他知道这小子心里在动什么念头。他就是要假装不懂,也不急着拒绝——当然是为了利用他来气谲。
“那个夜兰花挺好闻的啊”昆玉打着哈哈,对着插在桌面上花瓶里的花夸张地吸了一口气,笑得都不自然了。
“嗯,味道是挺不错的,”沈清尚慵懒地从花瓶里拔出来一枝,放在鼻子底下这么一嗅,“可惜了,我喜欢玫瑰。”
昆玉马上露出讨好不成的尴尬神色:“那小沈,你送过女孩子玫瑰吗?”
“没有,”沈清尚作出厌恶的神色,“女人那种生物太麻烦了,我从来都敬而远之。”
“哦”昆玉赶紧又试探着问,“那男人呢?”
沈清尚马上作出吃惊的表情:“什么男人?你当我是什么人了?”
昆玉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我就是随便一问,没什么特别的意思。男人好,男人不但不麻烦,还讲哥们儿义气,关键时候会护着你你说是吧?”那试探的意味更明显了。
沈清尚妩媚一笑,点头道:“是啊,要不是有昆大哥护着我,我恐怕早被狼咬破喉咙了。”
昆玉像是得了鼓励,连忙问:“那,那昆大哥一直护着你好不好?”
这话里的意思,就未免太明显了,要是沈清尚再继续跟他打太极,他未免就真要误会深了。
“这是哪里的话,我们都是齐亚尼尼先生的护卫,我们都该护着齐亚尼尼先生才对。”
他这话,不轻不重,不远不近,有礼有节,进退有度,昆玉也听不出来是不是拒绝的意思。
“对对,当然了。那个”他自觉没趣,站起来准备离开,“天色也不早了,我就不打扰你休息了。你在岛上受了伤,可要好好养一下,恢复好才行。”
沈清尚后腿上被鱼嘴吸出来的那点外伤早好了,他自然能听出这话是没话找话,也不拆穿,只说:“那昆大哥慢走,我就不送了。”
第三天,又是差不多的时间,沈清尚听到一阵吉他弹拨的声音。是什么人有这样的好兴致?
沈清尚正在心里损笑着,忽然觉得不对——这声音不是从自己这间的阳台上传出来的吗!
他赶紧拉开遮光的阳台窗帘,却见玻璃外面的阳台上,铺满了整整一地淡紫色的夜兰花!那个站在花丛中央的人,正持着一柄夏威夷小吉他,脸上挂着迷人的笑,对他遥唱一曲歌谣。
沈清尚赶紧打开阳台门,慢慢走到了星光下,站定在花丛边听他唱什么。那歌声悠扬动听、婉转深情,这首歌沈清尚听过,叫做《》(玫瑰人生),是一首轻声慢yin的法语小调,非常有名。
沈清尚想起了昨天随口埋汰昆玉时说的那句“可惜我喜欢玫瑰”,这人,难道是听见了?难道在他的房间装了窃听器不成?沈清尚想,一定也就是一个巧合吧。
其实,如果真的要问他沈清尚,到底是喜欢夜兰,还是玫瑰,答案当然是夜兰。他喜欢那种于夜风中静静开放的寂寥和不张扬,哪怕无人欣赏,但依旧我行我素、我开我落的坦然——就像沈清尚一直以来内心所求的,若不是为了报仇,其实他只想一个人躲起来,就躲在那个阁楼里,谁都不见,没有人看得见他的心事。可自从得知了夜兰是齐亚尼尼家的家徽,承认了自己喜欢夜兰就等于承认了谲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一样,他沈清尚不敢承认。
谲的小调也轻轻哼到了尾声。“好不好听?”他轻声问。
这是第二次,这个人问他好不好听。第一次是在市黑石别墅的阁楼里,他为他吹奏一曲贝壳清音,那一次因着沈清尚自己的心病,他冲过去猛地一推把那人的伤口推得裂开,血洇了衣衫——不欢而散。虽然后来经过了太多人、太多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扑朔迷离,到了现在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定义他们的关系,但这一次,沈清尚不想再扫了他们彼此的兴。
他难得乖顺地点头:“好听。”
谲那边还真没有想到沈清尚会难得不出言讽刺,脸上一瞬间也由惊异转为欣喜:“昨天看人送了你一束,我想,我也不能被人比下去。”他低下头瞥了瞥满地的夜兰,足有几千多吧,铺满了宽敞的大阳台,这一番布置,可真需要耗费不少时间。
沈清尚强压住心头的感动,给了一个白眼过去:“你又来这套做什么?我知道了,看我身边有别人了,才觉得不甘心了,又想要玩游戏了是吧?”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看谁先玩不下去了,谁就回国去。”
他这话好像已经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