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热。
中午就会热了,可他顾不上这么多。
果然,车子启动两站以后,穿着高中校服的宋欢就上了车,她手中拎着一个精美的袋子,看见林朝雨坐在最后一排,笑着走过去。
“给。”她将袋子递给林朝雨,“快看看喜不喜欢。”
林朝雨从里面拿出一条紫色围巾来,颜色比昨天宋欢发给他的要浅一些,小海獭也更加憨态可掬,它平躺在海面上,手中捧着一块儿灰色的石头。
“很好看。”林朝雨真心的夸赞道,“你真厉害。”
“厉害什么?”宋欢却笑起来,“这也是我在上买的呀,我可没有这手艺,我的手工活还不如你呢,你看你的泡芙啊,饼干呀,做得多好!”
“能找到,也很厉害。”林朝雨认真的说道,“我很喜欢,谢谢你。”
“那你喜欢的话,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小忙呀?”宋欢靠近了他小声的说道,身上的奶油香气愈发的浓郁起来,让他恍然以为自己被一块巨大的奶油蛋糕包围了。
“什么忙?”他也学着她的样子小声的问道。
“今天晚上可不可以来接我回家呀,我家附近不怎么安全,昨天我回家的穿过绿化带时候突然有人摸了我一下,我还没反应过来,他跑了。”她苦笑了一下,“我自己住,家人都在外地,暂时没有钱搬家,你可不可以送我回去?他看见我有人送应该就不敢再这样了,拜托拜托啦。”
林朝雨听她这么说,也有些懊恼起来,昨天自己就应该送她回家的呀,怎么会因为雨停了就不送她回家呢?
我可真是个傻子。他想。
“好的。”他点了点头,“晚上我来接你,还在昨天那个地方,好不好?”
“当然好!”宋欢站起身来走向后门,准备下车,回头对着他笑了笑,“等你哦!”
今天是礼拜五,一中比他们早放学二十分钟,是学校规定的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林朝雨也提前请了假,比平时早半个小时来接宋欢。
宋欢仍是第一个出来的,她像昨天一样急匆匆的奔着林朝雨而来,好像身边的人和事儿都不能使她牵挂和留恋,只有林朝雨可以。
“我们走吧!”她自然而然的挽上了他的胳膊,微微踮着凑近他耳边说话,“我怀疑是我们学校的人,我们演一下,拜托啦。”
他不知道演什么,但被宋欢挽住胳膊的喜悦让他不在乎演什么。
演什么都行。他想,如果她真的需要,要我演一条只会打滚撒娇的狗也可以,只要她需要。
两人上了车,像一对儿真正的恋人一样互相依偎着,宋欢漫不经心的把玩着林朝雨的手指,好像在想些什么。
“一会儿要上我家喝一杯果汁吗?或者一起吃个饭?”宋欢询问道,“哦,对不起,我忘记了,如果你回家晚的话,家里人会担心吧?”
“不会。”林朝雨快速回答道,“我喜欢果汁。”
“那要一起吃饭吗?”宋欢没有追问他的家人为什么不会担心,反而笑眯眯的问道,“我们家附近有一家牛肉饭可是很好吃哦。”
“可以。”林朝雨说道,“如果有面包的话,我也可以给你做两个三明治,明天早上你吃,好不好?”他急切的展示着自己的优点,“我做的三明治很好吃!”
“好呀。”宋欢点了点头,“我们要到了哦。”
于是他们牵着手下了车,并肩走在这个令林朝雨感到陌生的小区,宋欢家在最里面,他们走了十分钟左右才到。
可是这一路相安无事,想来是林朝雨这个护花使者的功劳。
他们到了门口,宋欢打开了门,扑鼻而来一阵宋欢身上的奶油香气。
他很喜欢这个味道,情不自禁的深深吸了一大口气。
两人进了屋子,宋欢拿出一双小兔子拖鞋来给他换,并让他随便坐。
她进了卧室换家居服,没几分钟就出来,平日里扎着的马尾放了下来,显得脸小巧而精致,她拿着粉色的手机对着他晃了晃,“订外卖吧?”
林朝雨谨慎的选了一份跟她一样的外卖。
八点钟,少年少女吃完了饭。
宋欢看了一眼窗外,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下雨了。”她说,“要不晚上就别走了?”
今夜注定是个不眠之夜,林朝雨躺在宋欢充满奶香味的客厅的沙发里,想不通自己怎么就鬼迷心窍答应了宋欢的挽留。
可能因为家里常年没有人吧。
他的爸爸已经很久不回家了,一般情况下都是住在教师公寓,从他十六岁之后,一年基本只有在过年的时候能看见自己的爸爸,爸爸总是很忙,他又是个有自理能力的轻微自闭患者,所以除了给钱,他们几乎没有交流。
换句话说,他的爸爸林卫国对他的死活并不过分关心。
他并不爱自己的孩子。
好在林朝雨并不在意这份亲情,他不过觉得自己呆着有些孤单,但绝不是因为没有爸爸的陪伴而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