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外出
儘管下了封口令,老kg的死讯还是传了出去,早先被镇压的各方势力又再死灰復燃,捲土重来,兴风作浪。
组织内部亦是人心不稳,不少野心勃勃的手下不服年轻的楚思,个个都想篡位,出现好些反叛作乱的情况。
局势动盪,面对接踵而来的暗涌,楚思忙得分身乏术,有空陪伴秦夙的日子寥寥可数。
秦夙每日在庄园裏无所事事,那些水族馆和赛车场都看腻了,她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枯燥乏味的圈养生活,感觉身体都生銹了,头顶都长蘑菇了。
一逮到机会她就会祈求他大发慈悲,“再这样下去我就要变成一滩烂泥了,你让我出去走走吧,求求你了宝贝”
在她的软磨硬泡下,楚思终于作出让步,允许她到附近的斯诺城逛逛。
医生说过养病时心境很重要,他怕她真的闷出病来。
于是今天,秦夙戴着有定位功能的耳环,在保镖暗中跟随下,总算踏出了gsshoe庄园。
她的兴奋雀跃全写在脸上,整个人活了起来。
斯诺城其实不太繁华,它只是一个近郊的边陲市镇,与五光十色的明珠市相差甚远,不过秦夙一点都不介意,她畅快地呼吸自由的空气,舒畅得毛孔都扩张开来。
她今天特意打扮了一番,准确来説,是强制性被楚思打扮了一番。
大大的墨镜遮盖了半张脸,鬆垮垮的连帽卫衣完全掩饰住婀娜多姿的身段,帽子盖住长髮,裤子也是男装的宽鬆长裤,乍眼一看就是一个街头风的少年。
出门前她在视讯视窗前转了一个又一个的圈,楚思蹙眉看了一个小时,最后才勉强点头。
在楚思眼中,秦夙的魅力怎么都挡不住,连露出脚踝那一小片肌肤都引人遐想,就算穿着个麻袋都是耀眼的,他是真的不想让她出去,好像她一出去就有无数个人觊觎她,把她从他身边偷走。
她双手插袋,在城市裏悠闲漫步,每到转角位都会特意放慢脚步,确保那些保镖不会跟丢。
她走走停停,途中看见一些有趣的地方就暗自记下,打算某日跟楚思来个约会。
经过一家古玩店时她打算买个小玩意回去给他当纪念品。
店舖十分不起眼,甚至年久失修,踩上地板时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小小的店舖裏塞满林林总总的物品,银器餐具放在陶瓷器皿裏,一大堆碗碟随意摆放在木家具上,全部杂乱无章,如同流浪汉的窝。
门上的铃铛随着秦夙推门的动作叮叮响,店裏唯一的店员抬头微笑,“欢迎光临,随便看”
秦夙悠然自得地打量这里,随即讶异地发现这家凌乱的小商店居然卧虎藏龙。
虽然不到金睛火眼的地步,但她也做过不少走私文物的勾当,对这方面略有涉猎。
她好奇地张望,一颗宝石吸引了她的目光,那是一颗鸽子蛋那么大的蓝宝石,浅浅的蓝色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其实这颜色的蓝宝石不算罕见,也不太名贵,但她看中的不是它的质量。
它的淡蓝色跟楚思的眸子一模一样,剔透无瑕,犹如装载着星辰大海。
“老闆,这个怎么卖?”
老闆看了看秦夙手裏的宝石,称讚道,“好眼光,既然你跟它有缘,就给你打个折,十五万”
秦夙爽快道,“做成戒指要加多少钱?”
“有什么设计要求吗?”
“简单大气,男式”
“哦,是婚戒吗?”
秦夙顿住了。
她只是觉得那颜色很适合楚思,想送他一份礼物,从来没往其他方面想过,但老闆的话提点了她。
她和楚思会结婚吗?如果她求婚他会喜欢吗?会答应吗?
毕竟她曾经那样深深伤害过他,或许永远都不会得到他的原谅,她甚至不确定他现在还爱不爱她。
不过她从来不是畏首畏尾的人,既然有了想法那就付诸行动,至于结果嘛,到时候才算。
于是经过五秒钟的思忖后她果断点头,“对,是婚戒”
老闆端来几款戒指与她讨论,拿出图纸将意念变为实体。
最后定下一款维多利亚风的戒指,配合宝石的淡蓝色以白银打造的指环雕刻低调但细緻的蝴蝶图腾,指环的内侧印着一句拉丁语“seper fidelis”,always faithful。
“三个月后做好,记得来取”
“好,谢谢老闆”
买下订婚戒指后秦夙兴奋得控制不住上扬的嘴角,连脚步都变得轻盈,一离开店铺她已经开始思考求婚的方法,在哪里求婚好呢?要不要有些仪式感?
也许用脑过度,肚子开始有点饿,到了墨西哥当然少不了吃ta,她在路边摊买了一份,不顾仪态地大口吃。
手指和嘴边都沾到酱汁,她正要抹在衣袖上,蓦然一张纸巾出现在视綫裏。
秦夙一转头就看见一个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