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将至,却没有落日。
明野看了眼窗外,他的心情谈不上好或差,没有什么波动,不过是没有意外地做完了一件本该了结的事。
他搁下笔,将剩下的事吩咐给周照清,准备起身离开。
周照清问:“公子要去哪?”
明野已新换了件袍子,依旧是雪白的:“回天水巷。”
可就在今日,他的上一条袍子被血浸透。
周照清笑着道:“公子都已成了商会之主,还回孙家做什么?”
明野淡淡道:“有点事。”
杀了掌柜后,的确不必再回孙家,已没有那个必要,也不该再回宫中,因为他不再受人辖製。
但如果还要回宫中,就得和往常一样,表现得平凡普通,孙家那边也不能暴露。
决意杀死掌柜时,明野没有犹豫。但留在宫中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明野却始终没有做下决定。
算起来,神仙园与天水巷也不算远,明野是走回去的。
穿过巷子时,杂货铺老板叫住了明野,他说:“孙家那个,有你的信。”
明野停下脚步,从杂货铺老板手中接过信,他看到信封上的字,就知道是谁写的。
是容见。
拆开来后,里面是一张薄薄的纸,上面写了“青云坊”,“等你”等不多的十几个字。
落款处没有名字,是一点干涸的胭脂。
明野看着那点朱红,他知道如果是在容见的唇上会有怎样的色泽。
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信是什么时候送来的?”
杂货铺的老板记性不错:“午时那会儿吧,一个陌生车夫,说是替人送信,你家没人,就放我这了。”
“哦,对了他还让你看到了尽早过去,对方似乎等不了太久。你这个时候才回来,我估计不太行了。”
明野知道,容见今日是出宫看病,大约是同竹泉说好了,偷偷下山来,估计待不了多久,现在已经算得上很晚了。
但明野没想过失约。
他不该在神仙园浪费那么多时间的。
明野忽然道:“陈老板,借个马。”
容见等了很久,等到天色渐渐黯淡,久到灵颂都开始劝灵颂回去。
可他还是在等。他总觉得自己可以等到,如果明野看到信就一定回来。即使真的有事来不来,也会让人来给自己报信。
他是这么想的。
不过等得久了,也确实无聊,容见一边温酒一边喝,那新酒很甜,容见没在意,吃了好几盅,已经是半醉半醒了。
有人在敲门。
容见含糊道:“进来。”
他累得很,也没回头看。
那人道:“殿下。”
容见闻声回头,明野站在灯火旁,正望着自己。
看到明野时,容见像是在很冷的冬夜突然吃了一口冰淇淋,天气那么冷,他因此而发抖。但冰淇淋又那么甜,是猝不及防的欢喜。
容见站起身,往明野身边走去。
也许是起身太急,又或者是醉了,容见没走两步路,脚下一跌,往前一扑,幸好被明野接住,倒在他的怀里。
明明今天走了那么多路也没摔。
容见的脸色绯红,是宛如烧云一般的颜色,浑身都散发着很甜的桂花香气,令人很想尝尝是什么味道。
明野就那么托着容见的手臂,让他靠在自己怀里。
容见抱怨着:“我等了你好久。”
大约是太热了,容见的神智也不那么清醒,他本能地往温度低的地方靠近,明野的身上裹挟着外面的冷风,体温很低。
容见握住了他的手,想要为自己降温。
明野一怔,他说:“殿下,臣的手是脏的。”
明野杀过的人太多,也从不会因此愧疚心虚。但是被容见握住的时候,他忽然就想起自己的手沾了血,曾洗了很久。
这样的一双手。
容见仰起头,他有些疑惑:“没有啊,干净得很。”
明野也有不知如何回答的时候。
容见低下头,捧着明野的手,很天真道:“哪里脏了?”
可能是觉得明野神情颇有些认真,容见想了一小会儿,又拿出自己的帕子,给明野仔细地擦了擦:“就算真的脏了,也已经擦干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才能不动心?
今天本来准备多写点约会内容的,有个本土狗很喜欢的俗套剧情……但是脖子很痛很痛,痛到想吐,所以就停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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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
房间里安静极了, 只有灯花骤裂,那么点“哔啵”的响动。
容见握着明野的手,他是半醉着的, 方才有些眼花, 看东西都重影,现在才瞧清楚, 微微皱眉道:“你的手怎么破了?”
伤口不大, 仅在食指和无名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