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给了宋煜答案。
“原来是这样,真好,棉花糖还挺记事儿的,知道哪里是自己的老家。”乐知时抱着棉花糖,一口塞下一颗珍珠丸子,黏软的糯米和富有弹性的肉丸一起吃下去,美味翻倍。他认真地咀嚼,眼神放空,瞟到被他们弄乱的前台,看着那一本本记载着这间餐厅历史的笔记本。
嚥下去,他感嘆:“那种病好可怕,明明很想记住,却连自己最喜欢的人都忘记了,长相忘了,名字也忘了。”
宋煜凝视着乐知时,在餐厅的顶灯下,他的轮廓愈发柔软、懵懂。
他开了口,声音依旧沉闷、冷淡,说出来的话也很现实。
“就算不得这样的病,记忆也不是可控的。不忘记也不代表情感上不会发生变化,可能过了很久你还记得这个人的存在,但他在你心里的位置已经不同了。这种结局,比阿兹海默的被动遗忘更加悲惨。”
人际关係敏感又脆弱。谁都在向前走,向四面八方走,大家都是匆忙的蚂蚁,忙忙碌碌中失去联络。所以宋煜才讨厌建立深厚的人际关係,节省心力,也提前规避风险。
“在这个世界上,人和人真的太容易走散了。”
走散。
宋煜的话对乐知时而言有些深奥,他似懂非懂,产生出一种很模糊的伤感。他想到失去棉花糖的感觉,想到站在阳和启蛰门口傻傻等待约会的奶奶,像个大人那样嘆出一口气,呼出的白雾又蒙住他的眼睛。
看他这样,宋煜竟然有点想笑,他想说快吃吧,别想了,可还没来得及开口。
“我们不会走散的。”乐知时放空的眼神聚拢在他身上,很笃定。
宋煜望着他,沉默了片刻,这意味着消极的否定态度,乐知时很清楚,所以他又说:“如果走散了,我一定会努力去找你的。”
他的表情那么认真,说得好像是真的一样,令人无法质疑。
“不用。”
宋煜拒绝得很果断,让乐知时心生挫败。可下一秒,他又听到了后续。
“你方向感太差了。”宋煜又给他夹了一枚丸子,看向他懵懂的双眼。
“就站在原地等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