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广播台位置比较偏,门口常年没有人,裴临走出来时,霍修珣主动伸手揽住他的腰,把他整个高高抱了起来。
重来一次,他会在外面一直等他。
九月的天气已经很不热了,校园的草地却不知为什么还响着燥热的蝉鸣。裴临目光所及,是日光落在雪白墙面的斑点,和走廊外面树叶的绿色,以及霍修珣清浅而深不见底的瞳。
小恐龙又变了。
裴临虽然从来不屑童话故事,还是在周遭世界暗下去的时候,想起了这么一篇故事——
【恶魔说:在七年中,你不能洗澡,不能修胡子,不能理发,不能剪指甲,不许祈祷上帝,一次都不行。我给你一身恐龙皮,你必须穿七年。如果在七年中你死了,你的灵魂就归我了;可如果你还活着,你就可以获得自由,而且下半辈子非常幸福。】
从此,男人披上了小恐龙皮,每天好乖戾噢。
但他还是很幸运地遇到了愿意每天滋养他的人,于是一切最终也像童话故事一样。日子一天一天过,知道某个普通的一天,魔法期满,小恐龙脱掉了绿色的皮。
变回了俊美踏实的普通人。
——《熊皮人》故事的现代变种,《绿皮小恐龙》。
世界从原本的阳光灿烂,变作了霜降小世界的柔和夜风。他心跳得有些快。强自镇定,没太敢去看霍修珣此刻的表情。
溪水中摇曳的小船上,seth把他放下来,手指却依旧坚定地握着他的手腕。
周遭的小萤火,升起又落下。
那么多年,有人始终把感情徒劳又笨拙地藏着掖着,很少如此主动。直到这一次,他垂眸,俯下身,第一次强硬又温柔地,蜻蜓点水地亲了他一下。
……
不出几天,班上同学都发现霍修珣变了。
明明长相上没什么差别,但举手投足,莫名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和质感。
班上同学没人见过十年后以特殊身份日常成为国外上流社会座上宾的seth,当然不知道他突然沾染上的这种奇怪感觉算什么,跟霍修珣聊天说话时,又觉得他好像也没有变,但看向他这人,却总有一种他跟周遭所有人格格不入的味道。
裴临:“……”
他一直以来,都很想要看到真正的seth。不是暴躁小恐龙,而是那个传闻中“沉稳神秘、低调优雅”,时常保持微笑的危险男人。
他不知道眼前这个是不是。但看气质,好像多少有点接近想象中那个味儿。
幻想中的seth,脾气应该很好。
至少装得很好。
眼前这个倒确实是,脾气简直变得一等一的好。
裴临回想以前那只气鼓鼓的小恐龙,它每天有多少情绪,简直整个世界都是他的喷火场。上课摆弄他的手指他会瞪你,给他把铅笔削断他会翻白眼盯你,带他约会投喂他美食他脸颊微红烦躁地转过脸,晾着他不理他他更要生闷气,幼稚炸毛又容易害羞。
而如今这位,淡定、狡黠、云淡风轻。
笔芯被削断了?果断悠悠然从你铅笔盒里拿一根用。哦,你没得用了?把断的丢给你,自己削断的自己重新削,很符合常理。
电影约会一副理所当然老夫老妻的样子赴约,还学会了各种点菜。
“我要吃那个”“我要气球”。
他要最大的兔兔气球,给他买了,他却又把兔兔气球全程栓裴临手腕上。
裴临只能一路直面街上路过的行人的注目礼,进了电影院还要面对工作人员“这两个男高中生他们不太对劲”的古怪眼神。
好好好,行行行。由着你。
seth得了几次便宜,直接学会了反客为主。裴临以前对他玩的统统玩回来——上课玩手指,十指交扣摩挲来摩挲去。大庭广众找理由送束花,运动会各种理由打横抱起来。
每次Cao作,都伴随着一部分不明真相同学对“兄弟情”的羡慕,以及陶小宁压抑不住的鸡叫。
放假的时候,他也会主动带裴临出去玩。
霍修珣设计的出游计划往往要复杂很多,且充分反映了当年seth右前后骄奢yIn逸的生活方式——一步也不愿意多走,公交也是不可能的,从出门开始就订好车,接送服务一条龙。
旅游小车一会儿把他们送去隔壁某个古镇、景点,一会儿又送去裴临以前从来没听过的神秘小吃街,他发现seth确实天生比他会玩,找到有趣东西的能力非常高。
之前那些色彩诡异的奇装异服,他也不再穿了。
裴临也不得不心里暗暗承认,有些人一旦认真起来,品位是厉害,新衣服低调华丽又带感。
问题是,霍修珣自己长得也俊美华丽,穿那些复古华丽的东西才正合适。
他又不合适!这人整天也想用这一类的衣服打扮他又算是个怎么回事?
裴临:“真的,我穿不了。”
霍修珣:“不试试看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