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彩灯闪出快乐的光,陶小宁用小雪球偷袭他。于是一家三口又开始打雪仗,本来陶小宁有备而来都要打赢了,结果她那欢乐的咯咯声又震得屋顶雪崩,直接落了所有人满头。
最终三方皆惨败,只有大自然宣告胜利。
裴临脖子里全是冰,却气喘吁吁玩得很开心。
不管将来会变成怎么样,至少重生第一年的冬天,他相信不管是他还是宁宁或陶阿姨,都已经没有遗憾、认真地、好好地过了。
很快,圣诞节连着新年一起将近。
满大街都是节日氛围十足,热闹非凡,就连医院楼下也不例外,歌曲和叫卖成天吵乎乎的。
自从看到那本《彼得潘》以后,裴临每次来看霍修珣,都给他带些书看。
那些书当然都是成人品味,从名人传记到散文和诗都有,但更多的还是裴教授私心偏爱的文学作品。每次医生护士走过,看到床头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毛姆、海明威,都会一脸迷惑地再看看病床上装模作样捧着书的四年级小朋友。
……疯了吗,给那么小的孩子买的这么难懂的书?
学校老师这么替家长望子成龙的吗?
霍修珣上辈子幼年一直寄人篱下,不像别的小朋友有爸妈给买各种各样的文学名著,以至于后来长成了一个极度“偏科”的人。
科技水平很高,文学素养却几近没有。
对于大部分“世界名著”的理解,都还停留在“仅仅从语文课本上看到过它们名字”的水平上,几乎一本都没读过。
没有文学素养不影响生活,不影响赚钱,但影响气质。
至少霍修珣这么认为。
他觉得文学可以赋予人一种特殊的沉静气质,那种气质甚至从视觉上是带着香气的。他始终记得,高中时有好几次他看到裴临靠在学校的樟树下,修长的手指捧着一本书。阳光透过绿色的叶子落在他的脸,他在远处,都会无法压抑升起一种冲动——
将他捞过来,埋头闻一闻的话,会不会是满满书卷页的沉香?
不知道,一直特别想知道。
那种求而不得的焦躁,逐渐酝酿变成了不爽,变成了又恨又酸“装逼被雷劈”的嘀咕。
小弟们一开始还愣乎乎地应和:“霍哥,不顺眼,咱们弄他?”
“弄什么弄!”
被凶了几次,小弟们明白了,霍哥虽然不爽姓裴的那个优等生装逼犯,但谁让裴临是小校花的哥哥,被老师护着,加上又背靠赵星路那帮人。
就算彪悍如霍哥也惹他不起,唉,只能期待雷劈他。
……
再后来,很多年后。
裴临始终没能接回家的那只小金毛,被霍修珣派人抢先一步从宠物商店带走。
裴临房子里的衣服、书籍,也被他一并抢走,犯罪分子下手飞快又不讲道理,把一处的人气得要死。
霍修珣在英国有一处房产。
从裴临开始装修自己的小公寓,霍修珣也开始慢慢打造那间房子。裴临的好几面墙都是书架,把整个房子弄得仿佛一个大大的书房,霍修珣就也照样全弄。
如今,新房填进去裴教授的东西、裴教授的狗、裴教授的书,几乎就是一比一复制的裴教授的家。
最后霍修珣把自己也关了进去。
任凭手下哭天抢地,他只像个疯子一样拼命去读那些裴教授喜欢的文学作品,一本连着一本。
他是那么的了解裴教授,所以他也一定会喜欢裴教授喜欢的故事,一见钟情或是相见恨晚那样地疯狂迷恋。
他坚信不疑。
……可他错了。
《局外人》,极其沉闷且无聊的故事。
霍修珣读完一遍,根本不明白故事到底想表达什么,又读了一遍还是不明白,只知道男主最后死了。
《老人与海》,同样沉闷且无聊的,男主最后也死了。
《面纱》没有前面两个那么沉闷无聊,结果男主还是死了。
他半死不活在书房待了那么多天,想要通过阅读去触碰一丝丝那个人的最后的余温,就得到了这么个破结果,差点没把书架全砸了。
不愧是裴教授!在活着的时候让人难以触碰,就连死了也只留下一堵冰冷的死胡同。
残忍又无情,一个只喜欢看“主角努力挣扎最后却死了”的丧气文学的男人,怪不得自己也死得那么丧气。
……
霍修珣谢谢裴临。
重头来过,他拿给他的文学名著倒每一本都是不错的结局,《基督山伯爵》《傲慢与偏见》,让人看完心情舒畅,没拿他最喜欢的那堆丧气文学来气他。
不过那年冬天的第二场雪,裴临带来的书还是暗戳戳地夹带了私货。
菲茨杰拉德的《夜色温柔》。裴教授博客上提过,他的最爱。
一本当年差点骗了霍修珣上当的书。
书的前半部分讲了一个看似温馨的故事。年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