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什么名字?”
“....安鲁”
“这个名字不好听。”叶承易伸手,从口袋掏出了手帕擦了擦对方脏兮兮的脸。
“以后跟着我,就叫怀晓吧。”
第117章 小狼崽爱上我了(三)
归属感其实是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
他分明是在这个木屋出生,也在这个木屋长大。有相爱的父母,也得到了足够的爱和自由。
可在看到自己的父亲面对敌人时收起了自己的獠牙、将爪子放在地上时,他的脑海之中浮现的想法竟然是“真蠢。”
之后在见到那满地的鲜血时,他竟也是冷静的可怕。
他懂事的很早,也早已知道自己并不是能真正融入人类这个族群中的存在,可这样平凡的生活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好,所以他从不在意自己的血统。
或者可以说,他不在意“自己”是怎样的。
他曾经为自己有尖锐的爪子而感到高兴,因为这意味着力量。可直到这一晚的他才发现,自己其实很弱小。
所以他选择了最正确的道路,那就是听从母亲的话逃跑。逃跑并不可耻,就这么死去才是真正的毫无意义。
然后他瞧见了这个会向他伸出双臂接住他的人,就有了一种“我应该是和他在一起的”强烈感觉。
所以他顺从的接受了“怀晓”这个新名字。
仇当然要报,这是对养育之恩的回报。眼前的人会教他强大,亦是他最好的归所。
小木屋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算是钱财也就那么一点铜币,根本微不足道,眼看着阳光越来越大,叶承易就想先带着慕怀晓离开。
在他伸手想去捞对方的时候,却看到慕怀晓的脸上微微有些犹豫,往后退了一步。
生长在大山的少年身上有着野性,身上穿的都是麻布制成的衣服。狼人的皮肤比较坚硬,当然是不怕这些摩擦的。
所以他空手刨开土,对他的爪子伤害也并不大。
可是这么一遭,就让他浑身上下都很脏,他看着那白净的手帕在他的脸上擦过之后留下了漆黑的一片,也看到了贵族西装上那两个动物爪子的掌印,是他昨晚扑进对方怀里留下的。
衣服总是要脏要洗的,所以曾经他的父母并不限制他的任何行动,任由他在深林里玩耍打滚,他也早就习惯了自己浑身脏兮兮的样子。
可在这一刻,他下意识的不想将这些泥尘带到对方的身上去。
叶承易没多说什么,直接伸出了一捞,将人包住之后就飞快的向着山下而去。绕过了已经变的喧闹的小镇,回到了那旅店的房间之中。
不出叶承易所料,猎人们早就连夜逃走,连旅店都没有回来。
他的动作没有惊扰到任何人,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打开门,让老板送一些热水上来。慕怀晓算是突然出现的人,这么快被老板看见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那热水只送到门口由叶承易自己提了进来。
将水的温度调到刚刚好,他便让慕怀晓脱了衣服。
少年应该没做过这方面的教育,快速脱了衣服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接着就一头扎进了水中。
其实他从小都在山涧洗澡,热水对他来说是有些不舒服的,所以在入水的时候面上露出了不适的神情,才让叶承易反应过来这一点。
不过主要是为了能让人洗干净,这一次也就这样凑合了。
叶承易带的行李之中没有适合慕怀晓尺寸的衣服,最终他穿上了一件有些宽松的衬衣坐在了床头。
因为常年在森林里长大,慕怀晓的肤色偏黄了些,一头棕色的头发如同狼毛一般卷起,便是独具的少年感。
慕怀晓和气运之子是一样大的,想要成年还得再过三年。他想要成长,就必须得是接受更多的事物的。
很快老板又送来了食物,这次东西总算是有了用的地方,全部进入了少年的胃里。
叶承易去楼下结了账,联系了马夫说要立刻启程离开这里回去,让他去牵马车过来。马夫有些意外但一想也许是贵族住不惯这里,就立刻应了声去牵马。
之后趁着马夫转身去拿行礼的间隙,叶承易从窗口将慕怀晓抱下,带着他一起坐进了马车之中。
马夫是雇佣的,但这马车却是他的财产,所以才能将这窗帘装饰的这么严实,让人瞧不清里面的状况。
两匹马儿因为闻到少年身上的味道有些被惊到,好在这帘子能够阻隔味道,很快让它们安静了下来。
不过离开的路程没那么顺利,小镇的强盗们正等着他离开的这个机会抢劫。于是半道是马儿突然停下的嘶鸣声,让没坐过马车的少年下意识向前栽去。
叶承易伸手捞住了对方的腰,才没让他的头撞到前面去。
“大...大人...”马夫有些颤抖的声音传来,叶承易让慕怀晓乖乖坐着等他,打开了门,拄着手杖走下了马车。
强盗们已经围了过来,为首之人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