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陆以一页一页地提出他的修改意见跟相关的几个负责人讨论,但其实脑子一直在走神。程锦文已经拿到了克里斯金奖了,那离他在三十五岁之前拿到普利兹克建筑奖的梦想应该也不是很远了吧。
他真的走得太快了,快到陆以无论怎么逼自己也赶不上。这个事实其实他早就认清了,所以在六年前,他追逐程锦文的脚步就停了下来,只能伤心又无奈地看着程锦文离他越来越远,最后远成了天边的一枚月亮、一颗星星。
第3章 情儿遍布全世界
陆以初中就知道程锦文,那时他就已经是学校拿出去宣传的典型例子,被认为是天才。
高中时,陆以Yin差阳错跟程锦文成了一个班的同学,距离近了,更清楚所谓学神的评价标准--人家得一百分只是因为试卷分数的上限是一百分。更清楚学神的基本素质--不仅比你聪明,还比你自律。
程锦文是个非常自律的人,要做什么不做什么,对自己有着很清楚的认知,可以抵制一切人性里会带来负面影响的东西,唯一的例外就是陆以。
两人从同学变成朋友,最后成为恋人,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程锦文先爱上他的。陆以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他觉得自己身上并没有什么能让程锦文这种类型的人看上的东西。
程锦文却坦诚告诉他,他身上那种懒懒散散的气质挺吸引人,让人觉得很放松,然后红着脸承认:“你真的很好看。”
这点陆以倒是从自己一直不缺人追可以知道,但听程锦文这么说,他有些意外,反问:“你也被人的外表所迷惑吗?”
“你大概是我唯一抵制不住的诱惑。”程锦文拉着他的手,非常诚恳地看着他,炽热而明亮的眼睛。
少年的爱情总是阳光而甜蜜的,程锦文也并不是那种死板的书呆子。他们会在没人的教室里接吻,会在上课时紧紧拉着彼此的手, 也会在晚自习躲进卫生间偷偷亲热。真的太爱了,陆以一头扎进这坛蜜罐里,什么都没想,什么都愿意付出,以为自己得到的就是一切。
到了高二,程锦文被国内顶尖大学提前录取,陆以才稍微摸到点现实的影子。天才的意思就是在被诱惑时,他也从不会迷失自己。
程锦文选了他梦寐以求的建筑系,即便异地,他也一直鼓励陆以好好学习,考上他的大学。
陆以成绩不算差,但也不算拔尖的,他也并没有什么一定要进入某所大学的冲动,原本打算考上什么念什么,但有程锦文在他前面招手,他想跟他在一起,非常想。从高三那年开始,陆以开始了从未有过的努力。
即便平均一天只睡不到五个小时,他最终还是没考上程锦文的学校,但追着他的脚步来到这个城市,再追着他的脚步,选了建筑系。
大学是他们最后的快乐,但快乐也没延续太长,程锦文很快便得到了出国深造的机会。他出国后,鼓励陆以研究生考进他的学校,他会在美国等着他。可是那种顶尖学府并不是仅凭努力就能考上的,在第四次申请失败后,陆以放弃了。
追着天边的星星跑,实在太累。
他认清了现实,他永远追不上程锦文,这是普通人和天才的差距,而程锦文也并没有停在原地等他的打算,而他也做不出来拖人后腿的事情。
最后,他们在电话里深谈了一次,程锦文也难过,但更多的是遗憾。陆以很难过,也很自责,这样的情况,他无法责怪程锦文过于优秀,只能责怪自己无能。
程锦文最后想说分手,陆以打断了他:“你以后会回来吗,比如,实现梦想之后?”
“也许会。”
“那我等你。”
“陆以,你别这样。”
陆以吸了下鼻子:“那好吧,我就不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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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下班,陆以喝多了。
他们既是同事,也是朋友,下班要是没什么事,就常常聚在一起吃饭喝酒。公司才成立时,愿意出来的人多,还会叫上自己的男女朋友。这两年大家各自成家有了孩子,能在下班后出来喝酒聚餐的人也在逐年减少。
市场经理金熙按着陆以的杯子:“老大,你少喝点吧,你这回家都没人伺候你,还不悠着点?”
陆以抢过杯子:“谁说回家没人伺候我的?”又把一杯啤酒倒进了喉咙。
“哇,老大,你脱单了吗?炮友可不算哦。”
“就是就是,那不是该把嫂子叫出来大家认识认识?”
金熙发挥了她优秀的洞察能力:“不对吧,我看老陆这明明是借酒浇愁,要真有对象了不至于这么喝酒。”金熙灵机一动,玩笑道,“我猜那位怕不是嫂子,是陆姐夫。”
听到这里,陆以一口啤酒喷了出来。
他取向公司的老人都是知道的,金熙看他这反应,更加肯定:“我猜对了?”
陆以低着头,不答话,情绪很低。也许真是借酒浇愁愁更愁,他并没觉得心情好一点,反而满脑子都是程锦文。这就像是某种病,周期一到就要发作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