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亦初整理着自己的衣服,重新扣上扣子,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整理刚刚被抓扯的凌乱,收拾妥当后,大步往前走。
是的,此时的他,尽管满身心是对夏百简的牵挂和爱,但刚刚那一幕也让他明白,不管乔布川是不是真正的好人,至少在夏百简心里,自己说一万句,抵不过对方说一句。
自己说一千句一万句,夏百简永远是一句,我的事,不用你管。
而乔布川只一句,便四两拨千斤,她全听尽信。
旧情如梦。
原来,对于一个人来说,好与坏,真与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爱或不爱。
爱你,你说什么是什么。
不爱你,纵然你掏出一颗心,对方也是不信的。
虽说对于夏百简,林亦初还是会有担忧和顾虑,但想到她已然跟乔布川复合,而他能做的,就是尽早离开。
只是,身后的夏百简又叫住了他,“喂,刚才……谢谢你。”
林亦初站住,但并没有回头,说了两句,“那个男人,不能信。房子,也绝不能过户。”
说完,大踏步离开。
夏百简本能地反感,想回他什么,可看到他这样离开,再想想自己也无处可去,当即又急忙追上前去,直追到林亦初身后,拉住他的胳膊,“等等。”
林亦初停下来,看着她,眼神平淡,却透着一股温和。
“那个……”夏百简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因为此时,她有求于林亦初。
楼房让夏家人分了,老宅虽说法律上属于自己,却早被换了锁,加上刚才这一番折腾,怕是夏家人恨不能杀了她,又怎会给她安身之所?更让她难以开口的是,自己身上仅剩几块钱,吃碗面都不够,眼下她需要帮助。
“我饿了。”夏百简小声地说出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还有,眼下也没有地方住……”
林亦初看她一眼,叹了一口气,“跟我走吧。”
十年旧事
女人,其实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
在深爱的人面前,或温柔,或雅致,或努力,再狼狈也鲜少在对方面前展示,深怕失了形象,丢了爱恋。
然,在不爱的人面前,可以任性,撒泼,示弱,甚至无休止地提任何要求。
一如此时的夏百简。她爱乔布川,却不会告诉对方“别说回省城,我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她不爱林亦初,却可以在发生分歧之后,依然不管不顾地告诉对方“我需要帮助,就算你不高兴,我也要说出来。”
夏百简说的简单,直接,林亦初听得也很明白,对方需要且必须要让自己来帮忙。
本来满身心都是对她的牵挂,又怎能不管不问?就算前面发过多少誓,狠过多少次心,只要她开口,自己就会不由自主地点头,认怂。
这就是爱情的无奈吧。
明知对方不爱自己,却依然愿意为了对方,付出一切。
林亦初引着夏百简回到小镇,以为会把她安排在某个便宜的小旅馆里,可让夏百简没想到的是,在小镇上,林亦初竟然还拥有自己的房子。
那房子,夏百简之前也有点印象,离自家老宅不远,隔着几排房子,虽然也不算不上多好,但推开门,小院保养还算得当,家具不新不旧,装修停在20年前,灰暗的地板踩上去咯吱咯吱,却透着一种富庶之气。
夏百简知道,20年前就能铺上地板的人家,日子该是殷实的,且她记得这房子,是因为从小到大,路过无数次,一直未曾见过有人住,只有那么一两次,见过大门开过,她跑过来,发现是这家亲戚上门来帮忙收拾,而那时的父母听她说起此事,都面露难色,不许她多提的样子。
想起这些,夏百简没忍住,问林亦初,“这是谁的家?你怎么会有钥匙?”
林亦初不说话,走进庭院,迈进东边屋子,敞开门,推开窗,一把木质摇椅有风吹进来便晃晃悠悠,摇椅把手上挂着一枚干透的抹布,颜色深得看不清本来的色系,他拿起来,使劲用手揉了揉,之后找了盆,打了水,桌子,椅子,沙发,床,打扫起来。
看他不回答自己,夏百简不甘心,追着问,“你什么时候租的这家人的房子?这房子到底是谁的?你怎么会跑到这儿?”
林亦初丢给她一块抹布,“再问,天就黑了。”
夏百简愣了一下,才弄清他的是意图,这才拿起抹布,和他一起打扫起来。
屋子其实并不见得有多脏,一层浅色浮灰而已,看得出来,经常有人过来清理,所以两个人很快就擦洗干净,更让夏百简意外的是,厨房里还散落着几个日子有点久远的土豆,一一袋没有打开的米,油盐酱醋显然也是新买的,基本未开封,且在餐桌上,她还看到了两瓶看似不错的红酒。
“喂,这是你买的?”
林亦初扫着院子,暮色已深,高瘦的个子缩着腰身打扫的样子,夏百简见了,突然想起自己最喜欢吃的水煮虾,这样一想,更觉得肚子饿了,又催起,“我饿了,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