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译本想说,你这么漂亮,应该生来就进入演艺圈,成为万众瞩目的小王子。但柯希神情萧索,憔悴苍白,睫毛和头发在夕阳下呈现半透明的金色,苍白脸颊上覆着淡淡的酒意晕红,他忽然说不出这句话。
他的腿再也不可能好了。也不可能踏入演艺圈。说这种风凉话于事无补,而且他和柯希又有什么区别。如果郡主想要把他的信息移花接木交给追债公司,恐怕他也会在轮椅上度过余生。
“你想见少当家吗?”
柯希摇摇头,前额的几缕头发随之摇动。“我不见他。也请你不要把他带到这里来。”
少当家明明那么爱他,他又是那么需要温暖和怜惜。
“为什么?”
柯希低头看着自己的腿,自嘲地一笑,抬头直视着王嘉译的眼睛。
“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初恋挺美好的,十年后的初恋情人双腿残废,可能就没有那么美好了。你知道他现在是什么样子,长得帅,家里有钱,现在又出国回来,我和他还有什么相似之处?我又怎么去见到他?”
或许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他自嘲地笑了:“见笑了。你今天来这里看我,不是出于李兆微的要求吧?”
王嘉译摇摇头。罗斯福的后劲儿比他想象得要大很多。酒意上涌,他开始觉得隐隐头晕。该说的,不该说的,似乎分不清其间的区别。
“他一直爱着你。”王嘉译说,“他说我长得和你很像,追我,让我当他男友,还送了我这个。”
他把金铃从领子里拿出来给柯希看。酒意作用下,手腕一直在抖。铃铛清脆地响着。柯希毫无焦点地看着他的脖子,说:“原来他把这个给你了。”
王嘉译点头承认,在酒Jing的作用下,笑容比平时要灿烂一些。
“他把这个给你了啊。”柯希自言自语地重复着,“留着这东西有什么用,喂,王嘉译,你能把这个还给我吗?”
还给他好像也没什么问题,毕竟是物归原主,而不是忘在办公室或者丢失。
金铃落在柯希的手掌上,柯希睫毛颤抖,嘴角颤抖,好像要笑又好像要哭。他举起金铃,看着金铃在风中缓缓旋转,说:“这是我妈妈的遗物。她留给我的唯一一样东西。我还以为它不见了,没想到……”
果然是物归原主了,王嘉译告诉他:“我在少当家的抽屉里看见过一大堆这东西。不过那些一看就是新的,没有你这个年头久。那你好好收着,不要再弄丢了啊。”
柯希眼神闪动,微微一笑,把金铃戴在脖子上,想想又把衣服领子竖起来。
“我知道,祈福金铃。这个就是很久以前在安宁寺里求的。妈妈说能给我带来福报,虽然我其实没感觉到有什么福……也可能没有这个铃铛的话,我会更加倒霉吧。”
王嘉译差点冲口告诉他这个铃铛不是给本人祈福,而是给别人祈福的。转念间他觉得这种事说来无用,徒然增添烦恼,柯希的妈妈怎么会希望儿子给别人积累福报,可能当年确实是给自己祈福,过了些年,佛法进展,金铃的作用就从恩泽自己变成了惠及天下,亦未可知。
柯希隔着领子摆弄铃铛,忽然说:“你不回去上班吗?”
“偶尔请半天假没事的。”王嘉译说。
柯希笑了:“怎么和翘课一样。社会人的感觉怎么样?”
王嘉译想说“很累”,又想说“挺有趣”,怎么向柯希形容社会人的感觉呢?拿到工资确实很开心,每一天上班又累得要死。再加上被别人评价为“恶心”的取向,郡主的威胁,有暴力倾向的现男友……
大概是他沉默的时间太久了,柯希把喝空的啤酒瓶放在脚下,说:“不说也没关系的。我只是随便问问。”
“是独当一面的感觉吧。”王嘉译说,“以前只需要应付学业就可以,现在感觉要应付四面八方的事情。”
柯希点着头,像是在附和,又像是就王嘉译的话展开联想。王嘉译问他:“如果,我是说如果,你能离开这里的话,想做什么?社会人吗?”
“嗯……”柯希沉yin片刻,“你是说,如果我完全健康的话,会有什么样的人生理想吗?”
不完全是这个意思,不过也差不多。王嘉译点点头,柯希脸上第一次浮现了憧憬的神色:“大概是当个运动员吧。哈哈,当然不是说我坐着轮椅还想着为国争光,是说,我喜欢跑步,跑步特别开心。”
“我明白。”王嘉译说,“我喜欢健身。流完汗、洗个热水澡,痛痛快快地一觉睡到大天亮,太爽了。”
柯希哈哈大笑,伸手过来拍他:“你很懂啊!就是这种感觉!”
在柯希的笑声里,王嘉译彻底被酒意冲昏了头脑,提议道:“对了,柯希,我到李小姐那里把你的身份证偷回来怎么样?如果我能把你的身份证偷回来,你是不是可以出院了,到时候,你愿意去见少当家吗?”
柯希的脸上还残存着笑意,完全没反应过来地问着:“你说什么?”
这个计划真是天衣无缝,王嘉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