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门边就是洗手池。所以我猜,他可能是画完了画,然后去洗手的。”
凶手在深夜敲开了许康的房门——许康是个排斥社交的画家,能成为他的熟人应该不是件简单的事。或许凶手还是笑意盈盈的,非常礼貌地获得了主人的准许才进入他的家门。
许康应该也没有想到,他亲手放进来的不是友人,而是一尊杀神。凶手猫捉老鼠一样地戏耍了他半天,最后才大发慈悲地给了他一个痛快,然后戳碎他的内脏,用什么东西接住他的血,悠闲地在许康自己赖以为生的工具上画下了自己犯罪的标签。
然后凶手做完这一切,优哉游哉地走进洗手间,将手上的血污洗净,又仔细地擦干。
许暮洲皱了皱眉,感觉到一种本能的不适。
——这凶手的杀人流程是不是有点太过自然了。
杀人可不是杀鸡杀猪,正常人受道德教育和法律认知约束,在杀人时会本能地感受到恐惧。能做得这么干脆利落又冷静,要么是不是第一次杀生的生手,要么心理素质极其强劲。
“你会抓到他的。”严岑按下电梯键,说道:“犯罪者都会被绳之以法。”
“那当然。”许暮洲回过神,应道:“……肯定会的。”
2401还保持着他们早上离开的模样,许暮洲带上手套,拍开门边的客厅灯。
许康这个客厅灯的亮度几近于无,昏暗得比小夜灯好不了哪去,许暮洲抬起头看了看,才发现吊顶灯中的九个灯泡已经熄灭了六个,只剩下三个可怜巴巴的小灯泡在苟延残喘。
许暮洲叹了口气,又将其关上了。
许康这屋里残留的血迹说难听了堪比屠宰现场,鲁米诺反应效果极其壮观,许暮洲都觉得快被那蓝白色的荧光晃瞎了。
相比于白天,在这种漆黑的夜晚中溶剂反应的荧光会更加明显,许暮洲点开手机中保存的图片,将白天拍摄的齐远的鞋印跟地上的脚印比对着。
齐远的脚印不止一处——从这荧光痕迹来看,他不但进入了2401的房间,还去卧室转了一圈,发现尸体的卧室和洗手间内都有他存留的脚印痕迹。
许暮洲打开厕所灯,白惨惨的光骤然亮起,地面上的蓝色荧光顿时消失不见了。
厕所地面上的瓷砖干干净净,连瓷砖缝里都没有血迹存在。
“他确实进来过。”许暮洲半蹲在厕所角落,用两根手指捏着shi哒哒的老式拖布翻找了一下,不出意外地在最里层找到了血ye痕迹。
“齐远不小心踩到了血迹,然后自己打扫了痕迹。”许暮洲回过头,看向门边的严岑,问道:“还有溶剂吗?”
严岑就知道他会有这么一问,早准备好了,许暮洲道了声谢,捏着那拖布柄将其放倒,上上下下喷了一圈,等着溶剂反应。
只是很可惜,拖布上除了擦拭地板的布料之外,手柄上没有任何沾血的指纹留下。
许暮洲站起身,从兜里掏出证物袋和一卷胶带,绕着圈在拖布手柄上粘了几圈,然后将胶带纸塞进证物袋里。
痕检在玄关处提取到的脚印只沾了些灰尘,应该是齐远刚进门时沾到的,没有被一并处理掉。只是因为那枚鞋印不能确认遗留时间,所以不能算作有效证据。但现在有了这些沾了血迹的就不一样了,许暮洲摘掉手套往外走,一边调出张悦的电话号码打过去,一边摆手示意严岑可以出去了。
严岑收拾好东西,先一步出去等他。
许暮洲歪着脑袋夹着手机,一边重新拉上封条,一边客客气气地在电话里吩咐张悦请齐总来“配合调查”一下。
还不等他讲完电话,2401对面的房门忽然打开了,一条硕大的白色萨摩耶从2403的房间里飞速窜了出来,脖子上的狗绳迎风飞扬,自由自在。
这一层一共三户,走廊就这么窄,那萨摩耶足有一米高,一个起步正撞在严岑腿上,把自己撞得七荤八素。
“哎哟,真的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紧随其后跟出来一个年轻男生,手忙脚乱地薅住了狗脖子上的项圈,把狗扯了回来,连连抱歉:“撞坏你了没?”
严岑瞥了一眼那条狗,那狗也不知怎么了,吓得夹着尾巴呜咽一声,连作妖也忘了,一个劲儿在狗主人手里挣扎,试图拽着人往后跑。
狗主人不明所以,呵斥了一声。
“没有。”严岑说:“没事。”
许暮洲挂断了电话,收拾了下房门口,准备叫他严岑回去。然而他这样一动弹,那狗主人才看见他,发现他是从2401门口过来,脸色忽然微微一变。
许暮洲从业多年,对这种表情太眼熟了,他见怪不怪地上下摸了摸,从自己的外套内兜里掏出警官证,在狗主人面前晃了晃。
“警察。”许暮洲说。
那狗主人顿时松了口气,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没话找话道:“哎,你们又来啦?也挺辛苦的啊——”
那男孩本来只是想缓和一下误解人家的尴尬气氛,谁知说者无心,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