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二回</h1>
第二回
小春花還小,自然還搞不懂抱著她的人在高興個什麼勁,不過,看到他在笑,小春花下意識使然也跟著笑了起來,小手還忍不住捏起他的臉頰玩。
王有財看著春花這麼高興,自己也很滿足,用手颳了刮春花的鼻頭,笑道:“小傢伙,怎麼這麼高興?是不是知道我給你取了新名所以才這麼高興?”
小春花聽不懂他在說什麼,不過她似乎能感覺到,眼前的男子並不是壞人,所以她咯咯的笑著來回應他的話,逗的王有財哈哈大笑,滿意極了。
小春花就這樣被王有財給收養了,光陰似箭,一晃十二年過去了。小春花也從一個牙牙學語的小nai娃成長為十五歲的少女。
在這十二年之內,王有材對春花可謂是無微不至的好,甚至好到每次都讓妻子感到微微吃醋,內人每回問他緣故,他總是淡笑著就將這話給岔了過去。
小春花五歲的時候,第三子、二女宇衡、菱珠先後出世,時直春日,小春花已經很有當姐姐的風範了。
六歲時,王有財終於忍不住偷偷將春花的身世告訴夫人,原來春花的爹媽早年都是王有財莊里的一個佃戶,本來兩口子日子過的還算不錯,但後來天降災禍,那年到了秋收時分,無奈下了幾天幾夜的大雨,毀壞莊稼不說,一日午夜,突然發起了大水,那些收成還來不及割收,地里的莊稼幾乎是一夜之間全都沒了。
沒有莊稼自然就沒有收成交差,那些佃農又大多都是一些沒什麼見識的鄉愚,見莊稼地毀壞,一時之間,幾乎人人都成了無頭蒼蠅一般。
後來佃農們聚在一起商議著該如何解決,按理說,這樣的事實屬於天災,與他們無關,就是他們也該得到一些補償,畢竟佃農們也是要吃飯的。
佃農們商議好了,就決定一齐去找主管,但又誰知此主管卻是個一毛不拔的小人,見他們說的句句有理,絲毫不為所動,心裡想著:如今他們幾個人都一條心的向我討債,我萬萬不可當面把話說直了,這可對我沒什麼好處,我何不來個先發制人,叫他們知道我的厲害?
主管在心裡盤算好了之後,裝腔作勢的又同他們好說了一陣,又說起這件事需等查證清楚才能了事,以免有人想魚目混珠,妄圖騙取錢財,眾人聽他說得如此,哪還有人不明白的,這分明是懷疑他們偷斤減兩。
一夥人心裡都不滿,但又找不到理由來反駁他,只得又悻悻的等了數天。
等了差不多有二十多天,主管把他們叫去,竟是一口咬定說這不是天災而是人禍,斥責他們偷懶待工,沒能及時割收所以才導致了大水將莊稼全部淹沒,眾佃農聽了他這話,一個個都忿恨不已,指責他無中生有又血口噴人,大家許是氣急了,最后不知是誰提議要去官府告他一狀。
但憑幾個鄉愚如何去跟一個錢財萬貫的主管打官司?主管聽了這消息,一點事也沒有,還逍遙自在的寫了一封信札,命僕從給官府大人送去。
這官府大人自幼與主管是個舊識,如今遇到這個案子,又受了主管的一番賄賂,心自然而然就偏向了主管這一邊,暗中又叫人偽造了證據,在公堂之上把這些偽證都往他們面前一丟,又把他們幾人在外頭的醜事都一一給扒了出來,讓百姓們個個都認為他們品性不好,好沒人懷疑到他們身上,當下幾人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一個個都呆若木雞的跪在那裡,著實有點可憐。
這件案子,結局自是幾個佃農做了替死鬼,其中自然有春花的爹,最後的裁決自然是主管無事,相反佃農得不到補償,還要倒貼五百銀賠償,試問,一個佃農哪裡來的五百銀出來?
這幾個佃農,自然而然的就將主管和那個狗官給記恨上了,但卻又拿他們沒法,眼看交期近在咫尺,如果過了交期他們再拿不出賠償的話,房子就得充公以做抵債,如果是單身一人的話那還好,但無奈他們個個都家有老父老母,嬌妻稚兒,沒了住所叫他們如何生存?
最後幾人都得不到解決的辦法,竟紛紛都吊死在莊園的槐樹下,這件事後來鬧的大了,連京師都知曉這件事,最後就有個賢明的大人,出來徹查這件事,知道事情的真相,把個一腔正義之氣無處發洩,下令嚴辦了那個狗官暨主管,這件案子才算是真正的結束。
只可憐了春花的媽,在知道了春花爹吊死的訃告,當場就昏了過去,醒來後整整大哭了一夜,她本與春花的爹感情很好,如今知他己死,就也存了個想追隨他去的意思,當晚,月圓時分,拿了一條白綾懸在屋樑上,春花媽心已死,竟是毫無留戀的吊死在自己屋里。
第二天被人發現,送下來已經沒氣了,送至官府處置,這位新上任的大人知道她家的事,對於這樣的人間悲劇,也只是嘆了口氣,不做評論。
只可憐春花,才小小年紀雙親就已紛紛不在,後來牙婆見她很有靈氣,就把她抱了過來,只是誰又能料到她最後又被主管的上頭老爺給收養了呢?這正應了那一句:風水輪流轉,只是時機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