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雁先生的染色体异常状况可能是来自于他的母亲,但如果雁先生的母亲本身是偏女,又或者是及早动手术使卵巢发育成熟,那么雁先生的情况是不能类比的。”
沈铎挂断了电话。
突然想见到雁思归。迫不及待地想见到他。
如果告诉他这件事他会是什么表情,什么反应呢。
如果把这件事告诉庄可可,她还会对他念念不忘吗。
沈铎到达雁思归家门口的时候,还是凌晨两点。隔着门都能听到狗的叫唤,在静谧的夜里喊得人心惶惶。沈铎掏出钥匙,这是上次他拿到雁思归的东西让人配的,打开了房门。
卧室内,雁思归被傻狗的叫声从睡梦中唤醒,看见傻狗站在卧室门口冲着外面狂吠,知道肯定有陌生人闯了进来,于是悄无声息地从床头拿起了电击器,就在这时,门把手转动,傻狗一个飞扑向来人突袭,来人似是早有准备动作飞快地往狗嘴里塞了什么侧身一闪,傻狗扑到走廊去,那人顺势闪身进来拍上了门隔绝了狗与他的主人。
雁思归看清楚是沈铎之后,愕然过后眼里冰冷一片。“你来做什么。”
雁思归坐在床上,长发蜷曲,眼罩还挺在额头上,夏日轻薄的睡衣露出大片美丽的风光,蜂蜜般浓稠的灯光像是给他加了滤镜,在这小小的充满着雁思归气息的卧室里,给人一种温馨柔和的感觉。沈铎从T市横跨数百公里到K时,奔波了一晚上的兴奋、疲乏和焦躁在见到他的一瞬间全都安宁下来,就像是加班到深夜回家看见妻子还在等自己的丈夫一般,内心涌上温柔和甜蜜,心湖荡漾得他觉得晕眩又绵软,这是他从未有过的体验。
雁思归与他相反,不知他的自作多情,眼里心里全是冷冽至极的憎恶和恼恨。看见他礼服都没换的样子,不觉得风尘仆仆,只觉得他急色下流。
沈铎走过去坐在他身边,将他拥进怀里,头埋在他的颈窝深嗅他的香气,喟叹一声:“雁雁。”
雁思归攥紧了手中的电击器,很想给他一下。与此同时,他又闻到了上次那种香水味。
“我明天还要上班。”雁思归道。
沈铎愣怔一瞬,随即咬了咬他的耳垂,笑道:“现在不做。”
“那你来找我做什么,还是大晚上的闯进来。”雁思归嫌恶道。
沈铎的心情正好着,也不计较他这冷冰冰带刺的话,抚摸着他背后柔顺的长发,眼神柔软得能化出水来:“想你,就来了。”
雁思归推开他,道了声他还要睡觉,戴上眼罩就背过身去了。沈铎盯着他的背影看了一会儿,起身去了浴室,然后挤在他身侧躺下将人圈进怀里,雁思归不耐地推开他,最后被沈铎警告再动不介意现在就来几发,随即安静无声。沈铎看着他敢怒不敢言的后脑勺都觉得可爱。
沈铎是沉沉地睡了,雁思归却如芒在背。以前他昏过去了不知道,但这是第一次在清醒的情况下与敌共眠。黑夜给了一切阴暗以庇佑,包括雁思归的内心,那些阴暗疯狂的想法一个又一个滋长蔓延,叫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双手。万籁俱寂,他的心跳如擂,就在他准备动作的时候,沈铎突然动了动,收紧了双臂。雁思归最终只是背对着他,没有动作,也无法动作。不知道什么时候,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沈铎这一觉睡得很深,以至于他早上六点就醒了,感觉身心舒畅。雁思归的公寓当然比不上他的豪宅,隔音不好,可以听到窗外的鸟叫声,大爷大妈的晨练声,和楼上楼下走动做早餐的声响。这让沈铎一瞬间有些恍惚,仿若回到了18年前雁桥霜还在,他们还没回到沈家的时候的光景,吵闹的清晨,开始一天忙碌的人们,充满了生活气息,为了给雁桥霜治病,沈铎小时候曾经跟着他们在各个地方飘飘荡荡,不记得听过多少早晨呼喊的方言,不记得见过多少特色的早餐摊子,那种温馨忙碌的感觉随着回到沈家早已被尘封在记忆里,偶尔被雁思归唤起,居然还很鲜明。
沈铎将人翻过身面对面拢进怀里,悄悄地摘掉了他的眼罩,想等他睁开眼的那一刻,和他说一声早安。
时间每过去一秒,雁思归就有可能在下一秒醒来,沈铎的心跳居然因此微微加快。
睫毛扇动两下,缓缓抬起薄薄的眼皮,干干净净又带着刚醒的朦胧,就这么撞进了沈铎的眼里。
“早安,雁雁。”沈铎道。
雁思归刚醒,头脑还不甚清醒,就那么懵懵懂懂地看着沈铎,没有冰冷没有恨意。
沈铎唇角轻盈地上扬,那天在E国的江边,他盼望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雁思归反应过来,唇线崩得平直,没问他为什么自己会是这个姿势,推开人起身去了浴室。沈铎打电话叫人给他送来一套衣服和洗漱用品,没一会儿就被人送了上来。
雁思归对他视若无睹,洗漱完去了厨房,打开冰箱把东西拿出来做三明治。傻狗看到这位不速之客还没走,主人也没赶他的意思,便不再狂吠,照例黏黏糊糊地跟在雁思归的脚边期待他投喂。
沈铎跟在他屁股后面,撑着长腿靠在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