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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段露水情缘般的邂逅,刻骨铭心的爱情。
周上宁在酒吧对丁革一见钟情的时候就该想到会是怎样的结局。
——不想再见到,那个在灯光昏暗的舞池里,随着音乐声跳动的男孩子;连回忆都只剩下他跳跃的发梢和有酒窝的笑脸,一帧一帧的像是电影慢动作。
创作人VS素人
第一人称!第一人称!第一人称!
无法接受的可以左拐出门了。
逻辑废,恋爱脑,节奏快。
非双洁。
簡體版高H1V1甜文輕小說
1 <给我草原(无颜花痴)|PO18臉紅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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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我交往过的男孩子中,大多都有酒窝或是梨涡。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选择,也许是我下意识对那样的人抱着好感。在我看来,有酒窝的人笑起来,似乎会格外的甜。
丁革,认识的这么多人里,只有他,我是从一开始就叫着哥哥的,我也不知道原因,反正就是那样叫了。他比我大了七岁,也担得起我叫一声哥哥。
我和他是在酒吧认识的,严格意义上,并不算在那里认识,只是我单方面的记住了他而已。
那晚是我记忆中为数不多去酒吧的其中一回,朋友拽着我,硬说什么“要感受一下夜店风情”,还说要给我找艳遇。虽然我极力推脱,但还是只能站在一旁看着她们干瞪眼,酒吧里太吵了,音乐声震耳欲聋,这里的人们好像都很放松,也很会玩,我那晚一直坐在角落里,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人。
丁革就是在人群中一眼就会注意到的人。
丁哥哥真的很好看,是那种在灯光昏暗,明亮交接的地方更加耀眼的好看,笑起来,脸颊的酒窝就像是沁了酒一般,我一眼就在舞池中找到了他。
他不是那种很稳重很成熟的人,而是有点害羞有点难接近的类型,性格十分可爱。
之后能认识他,成为情侣,也是缘分。
他是个酒吧驻场歌手,搞音乐的人都很有个性,丁哥哥这一点表现在打扮上,他很喜欢叠穿衣服,有些日系,又很干练,工装裤穿起来特别好看。
我也很喜欢音乐,跟他结识,是通过我喜欢的一位小众歌手,也就是他的朋友。
我去看那位歌手在商场的演出,然后见到了和那位歌手合作在舞台上唱歌的丁哥哥,我认出他了,即使他戴着渔夫帽,遮住了半张脸。
演出结束后我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就一路跟着他下台,和我喜欢的那位歌手合影,要了丁哥哥的联系方式,我的理由是刚才在台下听到他的表演,被吸引了,所以想了解一下他的音乐,丁哥哥竟然爽快的给了,而且当晚就给我发了一些他的作品。
丁哥哥这个人啊,真的是比较单纯,我听了确实喜欢没错,他就隔三差五说他在哪哪表演,让我有空就去看看,我当然去了啊,一来二去就这么成为了亲近的朋友,在一起也顺理成章。
成为他的女朋友之后,还是有特权的,比如说在他去大型音乐节表演的时候,我能去后台看他,在休息室等他。
刚开始交往的时候,他有些害羞,在后台化完妆都不敢给我看,他说觉得很奇怪,女朋友都不怎么化妆,他一个大男人化那么浓的妆。哈哈,才不呢,一点都不浓,丁哥哥清秀干净的外貌化上妆反而更加夺目了。
他会送我回家,跟我一起吃饭,走走聊聊,像个大男孩一样,很单纯的跟我谈恋爱。
我跟他感情的转折点也是在酒吧,他在驻唱,在台上玩得比较嗨,丁哥哥在台上随着音乐舞动的时候,我就发现自己更加喜欢他了。他唱的那首英文歌里貌似有一句比较露骨的歌词,他唱了好几遍那一句,我没听清楚是什么,但台下的人都炸开了锅,特别是女人,全都嗨了。
我还在认真思索,他那一句是什么来着?丁哥哥下台了,唱完了,但音乐没停下来,我望着他走过来的时候,他的眼睛里被灯光打得五光十色,非常漂亮。他好像还沉浸在他的舞台里,来到我跟前冲我灿烂一笑,就当着整个酒吧的人的面,捧住我的脸吻了我,那是我们的初吻。
“I' ll ? fuck ? you ? if ? you ? say ? yes.”
啊,想起来了,那句歌词是这样的。
他吻完我,我就找不着北了。
酒吧里的人爆发了一阵阵起哄声,丁哥哥请了整个酒吧的人一杯酒,也许是因为兴奋,他在这种场合永远不会害羞。
我因为被这么多人看着,无所适从,所以就把脸埋到了他的胳膊上,脸上冒出一股热气。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去,本来就因为是周五晚上,我打算跟朋友去看日出,但丁哥哥这么一出,我就跟着他回他家了。
进他家门的时候我很紧张,关上门之后,丁哥哥迟迟没有把客厅的灯打开,我双手在空中晃了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