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父亲,金风华在国外签署了监护人移交文件后,直接飞回国了。
没错,他需要和那个素未谋面的父亲在一起生活四年,四年之后,他就能得到母亲全部的遗产,获得新生和自由。
只是他千算万算没算到,金大鹏居然会是这样一个人!
初秋的天气,乡下独门小院里,男人光着膀子,腰胯用毛巾随意围着,他用水瓢舀起冰水,朝着自己黝黑的身体不断冲刷。
冰凉水珠从他身体落下,流在地面上,裹着泥水四溅而开,一下沾湿了金风华白净的球鞋。
少年盯着男人被水打湿黝黑身体,在光源下泛着光亮,再往下,就看到裹着毛巾的下体中,鼓鼓囊囊一大坨顶得老高。
金风华要疯了,他从小长大养尊处优,什么时候见过这么粗鲁野蛮的男人,光天化日下竟然穿这么少,谁家好人在院子里冲凉啊!
那个“爸”字卡在喉咙里,他都不知道要怎么叫出口。
倒是金大鹏冲刷完身体,随意丢下水瓢在水缸里,扭头看着提着行李箱站在院门口的男孩儿道:“愣着干什么,进来!”
语气好恶劣,金风华蹙眉,他果然也不喜欢自己。
跟着进屋,金风华简直要把嫌弃写在脸上了,他扭动脑袋来回打量,心中暗付这种破地方,也能住人?
老旧的小屋,房顶上黑黢黢的,家具都是老旧木制款式,不知道用了多久,油光发亮的。
金大鹏回头冷冷看了小少爷一眼,嗤笑道:“怎么,没地方下脚?你左拐就能出去,哪儿来的去哪儿,不是挺好吗?”
金风华重重放下行李箱,固执道:“我……我不走,我就住在这儿,你,你是我爸,我凭什么走!”
金大鹏倒是被小少爷这个"爸"字砸得有点晕,这孩子小时候他曾经见过几次,后来那个女人执意要走,他断了这份念想,也便对孩子没什么感觉了。
反倒是这些年,对那个女人的恨意越来越多,最终有些感情变得扭曲起来,连这孩子也一起讨厌上了。
男人大大咧咧坐在沙发上,两条长腿随意岔开,他仰头朝着里屋点了点:“随便你,你也看见了,我这儿就这么大点地方,你要睡,就里面那一张床,东西你自己收拾,别来烦我。”
说完,男人点上一根烟,衣服也懒得换慵懒躺在沙发上,手中按压遥控器就不理他了。
金风华眸子里含着水汽,小嘴儿抿成一条直线,他倔强用力拖动行李箱,往里屋走。
一室一厅的房子,确实太小了,和他国外的房子相比,还没有杰克房间大,杰克是他养的一条杜伯文犬。
心中腹诽,就是因为这个男人这么没出息,妈妈才毅然离开了他吧,她真是做得太对了!
金风华气鼓鼓收拾自己东西,拉开床边老旧衣柜,他真是三观都要震碎了,这是什么年代的老古董,柜子面上还贴着一张镜子,正对着床。
里面衣服倒算是叠得整整齐齐,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
金风华把自己常穿的衣服拿出来,看了看床十分纠结。
他从小身体就和常人不一样,外面房间那个“爸爸”,应该也知道。
虽说女大避父,可他是个儿子,却又有女性的器官,拥有这种似男似女的身体,让他很是纠结,真的能和对方睡一张床吗?
金风华握拳咬牙,豁出去了,都已经来到这里了,定然要和那个人好好相处,只要熬到二十二岁,他就能获得遗产了。
况且……
他不自觉想起刚才那个男人胯下裹着毛巾的样子。
不知为何,那般景象久久在脑子里盘旋,无法消散。
金风华从小就喜欢强壮的男人,因为自己一直瘦弱,从小没少受欺负,国外学校那帮不良少年,时常把他堵在角落里嘲笑他,chichi叫他。
他仰慕那些拥有强壮肌肉的橄榄球运动员,渴望自己能和他们一样,渐渐地,他发现自己的眼光不受控制,在男女之间,他更在意强壮高大的男人。
上了高中他知道了,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同性恋。
可他这副身体,让他羞于向任何人袒露秘密,时至今日,他还是个童子鸡。
金风华摇了摇头,不行,不能再胡思乱想了,他们晚上还要睡在一张床上,这才第一天,万一被那个男人发现了自己性向,恐怕会直接一脚踢他出门的。
他小心翼翼探头出去看,只见男人半倚在沙发上,阖着眼睛,也不知是不是睡着了。
金风华坐了一天飞机,又舟车劳顿好不容易找来这里,没有家人的欢迎和关切,心底到底还是有点落寞的。
外面那个男人,和自己身上留着同样的血脉,说实话他也很矛盾,他讨厌他也渴望接近他。
金风华换了一身衣服,他在外面用凉水洗了洗脸,站在院子里一块石头上眺望远处。
此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乡村外面极为安静,连虫豸声也没有,远处小路上是一排暗黄色灯光,一直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