叹了口气,抬头看了一眼仍旧亮的晃眼的白炽灯,抓起一本五三也不管是什么学科就埋头开始写,将那种对家的眷恋和对大哥的思念全都化作无限的求知欲。一直到外面的熄灯铃响起,头顶的光熄灭,屋里屋外都进入了安静的夜,他才像松了一口气一样,盯着黑暗中虚无的一点,然后沉沉的睡了过去。
同一时刻,千里之外的程煜也是刚刚洗完澡躺在床上,结束了一天的军训,算不上很累,但却觉得特别疲惫。武市的气温比南市还要高出几度,闷热的空气像一个巨大的无形的蒸笼把所有人和物都罩在里面。这种天气和军姿简直是良配绝配天仙配,折磨的人意识都空了,只剩下疲惫的躯壳在太阳下面“啪嗒啪嗒”的滴着汗,一滴就是一整天。
程煜本以为离开了家会有些不太适应,然而他却接受良好,第一天的军训已经消耗了他大半的心思和体力,让他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回味家的美好,他躺在床上不多久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十四章
◎随着时间的变化,大家都逐渐习惯了自己所处的生活圈,龚卿会在周五的晚上回家,在家里好好休息两天,只不埂◎
随着时间的变化,大家都逐渐习惯了自己所处的生活圈,龚卿会在周五的晚上回家,在家里好好休息两天,只不过从前期盼周末的到来是因为能够看见大哥,两个人一起相拥睡在这张大床上,现在的周末却依旧只有他一个人待在这个宽敞的空间里,显得有些寂寞。
他会在周末的时候跟程煜通个电话或者聊会儿微信,毕竟他休息的时候他大哥还处于水深火热的军训中。程煜给他发过一张他穿着迷彩服的照片,这皮肤比他练车的时候还要黑,但脸上自信的笑容真的很耀眼。
龚卿时不时会翻看这张账片,看着大哥挺直的身躯和修长的腿,他不禁会想“原来大哥一身戎装是这么的英气逼人。”
开学以后的第一个小长假就要来临,国庆那天,不少人都准备出去旅个短游,但程煜却没有和其他的室友一样留在武市游览当地的风光或者却其他地方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他背了个包就直接乘车去了火车站,归家心切。
下午,程煜就回到了离开已有月余的家中,一家人自然是喜不自胜。刘丹青毕竟是个女人,看见自己孩子黑了不止一个度,脖子上还带着泛红的晒伤的时候,还是心疼的有些难受。程煜看着刘丹青眼睛已经蒙上了一层浅浅的水汽,生怕她忍不住就哭出来,赶紧安慰道:“妈,就脖子这儿一点有晒伤,其他哪儿都好好的,而且这伤也不严重,过两天就好了,您别担心了。”
刘丹青虽然点了点头,但看着他脖子上半脱落的一层白皮还是皱眉道:“武市那么热,你怎么也不抹点防晒霜,你这样,洗澡也不方便啊。”
程煜笑道:“哪有那么夸张,洗澡的时候绕开这一块就好了,我现在都练出技术了!当时也没想到武市会那么热,听学长们说他们去年军训的时候还下了好几天的雨,除了闷感觉温度都还能忍,所以也没有准备防晒,没想到今年这么热,就下了一场三个小时的雨。唉,当时就想着再忍忍吧,没想到忍着忍着就先晒伤了。”说完之后,他想到自己一个寝室的兄弟都跟他是一样的想法,结果一个寝室的室友多多少少都有些晒伤,然后自己禁不住笑了起来。
龚卿从冰箱里拿出一瓶苏打水递给程煜:“哥,先喝点儿水降降温吧,外头还是挺热的。”
程煜接过水,咕咚咕咚几下就把整瓶水干了个干净:“啊,真爽!”
“大哥,你有没有给我们带点什么礼物呀?”程悦接过程煜的书包,一边问一边翻找着。
程煜翻了个白眼:“我这么大个人回来难道还不够惊喜吗?你们可是足足一个月都没看到我这张帅气的脸了,还需要什么礼物!”
程悦撇撇嘴道:“就你现在这张黑不溜秋的脸,黑猩猩都比你好看!还说自己帅,哪里来的自信啊?”
程岩一看这架势,又来了又来了!他也顾不上和月余没见的乖儿子寒暄什么,转身就进了厨房,自觉地系好围裙开始准备晚上的饭菜,客厅里的一切“唇枪舌战”都与他无关。
果然,他前脚进了厨房,就听程煜的声音在客厅响起:“嘿,你这丫头片子,几天不见挤兑人的本事见长啊!”
“本来就是,自己黑还一点没有自觉,非说自己长得帅!”程悦不甘示弱道。
每当在这种情况下,龚卿从来都不插嘴,虽然知道如果妹妹输惨了的话肯定是要去费劲哄一番的,但那都是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在这种免费的……呃,“杂耍”,不看白不看嘛。他默默地退到一旁的沙发,坐下就开始嗑瓜子,尽情的扮演好“观众”的这一角色。
程煜嗤笑道:“我长得怎么样你心里没点数儿吗?现在黑是黑了点,但出去溜一圈儿照样能迷倒一大片,再说了,又不是白不回来!古天乐也黑,你能说他不帅吗?所以一个人好不好看跟皮肤没关系,请你摆正对自己大哥容貌的正确认知,不要因为自己那卑微的长相就对比你优越的人言语攻击,那都是不加掩饰的嫉妒!